对《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46
建议人: 牛国辉
主办单位: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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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国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减挂钩政策。2005年,原国土资源部组织启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增减挂钩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管理。即,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对应组成项目区,实行整体审批,并要求在3年内完成。这种方式有利于资金筹集,缓解政府资金压力,也便于规范管理,防止片面追求增加城镇用地指标和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2016年以来,国家对增减挂钩政策进行了拓展和完善,允许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或跨省域调剂,进一步放大了土地级差收益,加大了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增减挂钩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和发展需要,政策定位和管理方式都需要适时改进和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政策,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用足用好增减挂钩管理政策,更好地释放增减挂钩助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政策红利。

二、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农地入市”最早源于2013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统一市场”的指示精神。2016—2019年,全国33个县区开展了第一轮试点。2023年3月—2024年底,全国350个县区开展了第二轮试点。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农地入市”改革工作。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2日

理由:我县现有自然村700多个,村庄规模偏小,布点分散,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十分突出。村内空心化问题突出,绝大多数村庄闲置率达50%以上,在家多数为6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教育、医疗、交通、水电、防水灯设施造成资源浪费,多数房屋为土培化建设,房屋有的存在安全隐患。如此现状造成了公共服务水平低,行政成本高管理的弊端。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迫切需要加快推进自然村的集聚融合,逐步构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区化管理服务体系。青城镇通过近十年的发展,加上青平社区、文昌社区的建成后,绝大多数群众到小城镇聚集,搬迁上楼,提高居住条件的愿望强烈,通过腾空的土地增减指标交易,同时可以为财政增加收益。因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增加财政收入,提高村民生活品质,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有效途径。 建议:1、鼓励县国有企业公司参与到合村并居项目建设中来,从根本上解决投资的问题。 利用如土地增减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土地政策,在我镇有序实施合村并居项目。 3、采用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由县级平台与开发商做好政策及协议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