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牛国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减挂钩政策。2005年,原国土资源部组织启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增减挂钩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管理。即,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对应组成项目区,实行整体审批,并要求在3年内完成。这种方式有利于资金筹集,缓解政府资金压力,也便于规范管理,防止片面追求增加城镇用地指标和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2016年以来,国家对增减挂钩政策进行了拓展和完善,允许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或跨省域调剂,进一步放大了土地级差收益,加大了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增减挂钩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和发展需要,政策定位和管理方式都需要适时改进和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政策,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用足用好增减挂钩管理政策,更好地释放增减挂钩助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政策红利。
二、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农地入市”最早源于2013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统一市场”的指示精神。2016—2019年,全国33个县区开展了第一轮试点。2023年3月—2024年底,全国350个县区开展了第二轮试点。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农地入市”改革工作。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