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守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村内空闲宅基地管理使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部门“三定”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的行业指导监督和违法查处等环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宅基地的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指标落实、农用地转用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
近年来,我局围绕宅基地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指标落实、农用地转用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职尽责,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部门职能,积极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村内宅基地管理使用等工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2日
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许多人从农村搬迁到城市中生活,但这些人往往手里还有农村的老房子或者空闲宅基地,由于大部分时间在城市生活,这些宅基地长期处于空置状态。
存在的问题:目前乡村人口已经大幅减少。但由于宅基地收回制度不完善,导致诸多非农户口居民仍然实际持有农村宅基地,严重挤占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同时,部分长期闲置、破损的宅基地房屋始终处于弃管状态,既对村容村貌带来影响,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建议:一是做好农村宅基地摸排,建议由责任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基层村集体组织等有关力量,尽快摸清我县当前违规持有、应予回收、损毁待拆、有意退出的各类宅基地底数及实际利用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统筹推进农村宅基地集约化管理
二是建立合理的宅基地有偿回收制度,通过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等方式将宅基地回收并分给其余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