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晓青、伊善岭、蔡兆锋、胡升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扶持县域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措施中
“项目供地审批服务主管部门加快项目供地手续办理速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第五十三条规定: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023年11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第五条、第九条指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乡村振兴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根据以上法律和政策规定,个人建设净菜包装及农产品冷链配送实体项目,应当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如被认定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可以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申请办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2日
背景:高青县淄博禾富农业有限公司,是2015年投资养殖及种植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是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多年以来的诚信经营和品牌培育,目前已经成为各省市地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施用有机肥料主要供应商,目前与齐鲁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及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积极稳妥的参入蔬菜基地建设及肥料供应,其中服务高青县5千多亩蔬菜及果树基地,在内蒙、新疆、海南、云南设有办事处。近年来按照县委“五化农业”发展思路和要求在大力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市场开拓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成功改善了本县养殖区环境;二是按照县《“五化”农业标准和实施规划》要求,积极给各大种植基地免费提供种植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提升本县种植蔬菜及果品品质(本县西红柿、黄瓜、西瓜及黑里寨苹果种植户基本都施用禾富农业生产的有机肥料);三是抢抓济高高速通车和小青河复航及省城对接年机遇,借助黑里寨镇新建成的高青县农产品交易市场,计划在济高高速路路口附近自筹资金5000万元建设蔬菜筛选、清洗分切包装及冷链物流配送项目(预计:年清洗分切包装净菜3.8万吨,年供应6万人一日三餐;带动 1000 种植户增收,解决 200人就业,年创税 400 万元 ),目前已在发改局立项,土地手续正在申办过程中。现将存在问题及建议汇报如下:
问题:
目前受金融政策环境和交易结算体系建设滞后影响,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供地手续审批缓慢
二是建设资金不足(整个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需要9500万左右,目前资金缺口 4500万左右)。
亟待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启动项目建设及运营
建议:
一建议项目供地审批服务主管部门加快项目供地手续办理速度,保障项目顺利启动实施。
二是建议金融财政等部门提供资金帮扶支持,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三是请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高青县农产品冷链物流及净菜项目在“五化农业”建设方面急需的政策:人才等支持。在冷链配送及净菜项目建设供能、供水交通等有关方面提供支持,落实“一网通办”“容缺受理”等要求,提供宽松环境,便利企业建设,做好相关保障,促进“五化农业”加快发展,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