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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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徐西林
主办单位: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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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徐西林代表:

感谢您对我县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关注与建言,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我们高度重视您的宝贵建议,结合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政策,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破解老旧小区停车资源不足、改造流程繁琐等痛点问题,淄博市已出台《淄博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二批),其中明确规定:既有建设项目公用配套设施的调整、增设或改造项目,包括地面机动停车位、非机动停车位、机械停车设施等,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如项目涉及相邻关系,可由社区通过自治方式统筹协调解决。

此项政策通过简化审批流程、降低改造门槛,为老旧小区快速推进停车资源扩容改造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能够有效助力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把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作为民生实事重点推进,积极协助和引导各老旧小区停车工作的开展,助力其早日破解“停车难”困境,切实提升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期待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7日

理由:老旧小区因规划滞后,停车位严重短缺,导致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绿地,引发邻里纠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矛盾根源在于历史欠账(硬件不足)与现代需求(车辆增长)的冲突,单纯依靠物业或居民自治难以解决,需外部政策与资源介入。 建议: 1、推动“空间再造”,增加停车供给。建议由街道牵头,联合规划、住建、消防部门,对小区进行“体检”,科学评估利用边角地、闲置绿地,人防工程等建设立体停车库或生态停车位的可行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容积率补偿、审批绿色通道和一定比例的建设补贴。建立“共享停车”机制,盘活存量资源。 2、推动周边商业设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周边老旧小区错时共享停车。由政府搭建信息平台,制定规范的共享协议范本、收费指导价及安全管理责任条款,并对提供车位的单位给予税费优惠或表彰。强化管理与疏导。 3.由社区党组织引领,指导业委会或物管会,通过居民公约明确停车优先顺序(如业主首辆车优先)、收费标准。联合交警、城管部门,对长期占道的“僵尸车”和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常态化清理与执法,保障生命通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