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我县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12-1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012-1
建议人: 李向宾
主办单位: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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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中肯切合实际,精准抓住了当前中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用地供给不足、用地成本偏高的核心痛点,对于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破解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瓶颈、稳定广大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实体经济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021 年 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1年12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园区梳理规范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1155号),明确要求“对于沿黄重点地区合规工业园区外的拟建工业项目,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不予供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办理环评,各级水利部门不予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为破解我县镇域中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用地供给不足、用地成本偏高等瓶颈,我县制定出台了引导发展“飞地经济”实施办法,鼓励各镇(街道)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向园区集中,项目考核标准和税收分享比例,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在投资协议中体现。同时,依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方案等政策意见,积极盘活低效、闲置土地,探索推行企业拿地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元化供应模式,降低企业初始拿地成本,缓解中小微企业的前期资金压力。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7日

一、问题与现状 中小微企业是高青县筑牢产业根基、激活县域经济活力的关键载体。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通过搭建“政担银企”担保体系、推行“企业安宁日”制度等一系列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在新材料、健康医药、特色农业等领域展现出较强韧性,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但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县域中小微企业受自身规模、资源禀赋等限制,仍面临融资难、转型难、成本高等发展瓶颈。 二、原因分析 一是企业自身实力偏弱,抗风险能力不足。多数中小微企业集中于传统产业,规模小、布局散,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匮乏,产品附加值偏低,市场竞争力较弱。部分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体系建设滞后,难以满足金融机构授信和政策申报条件,同时缺乏主动对接高校院所、拓展融资渠道的意识和能力,内生发展动力不足。 二是政策机制适配不足,协同支撑乏力。惠企政策存在精准度不够问题,部分政策申报门槛与中小微企业实际条件脱节,针对性扶持举措不足。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政策宣传、申报指导、服务供给等环节衔接不畅,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和精准推送平台,导致政策红利未能充分释放,同时涉企执法监管柔性不足,部分流程落实不到位。 三是要素保障不均衡,经营成本持续高企。受县域地理位置、城市能级,薪资水平等限制,存在“招人难、留人更难”的困境,尽管我县举办多场专场招聘会,但部分企业尤其是制造类、服务类企业仍存在用工缺口,用工成本逐年攀升。此外,中小微企业用地需求难以得到优先保障,部分企业租用厂房经营,租金压力较大;工业用电、用水等要素价格波动对企业盈利影响明显,降本增效空间有限。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是构建多元融资服务体系,拓展融资渠道。深化“政担银企”合作,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降低担保费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低利率的担保贷款。全面落实画家减税降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利息补贴、贴息扶持,清理规范融资过程中的附加收费,切实減轻企业财务负担。 二是加强技术创新,培育企业转型升级优势。设立县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企业走差异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围绕新材料、健康医药等主导产业,引导中小微企业嵌入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与龙头企业开展协同配套合作,形成“龙头引领、中小微支撑”的产业格局。 三是优化要素供给,降低经营成本。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中小微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技能型人才倾斜,降低人才落户成本。优先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指标,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低效用地发展中小微企业,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租赁等模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