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作废公告【2024】高青县001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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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05L/2024-543554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2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09-0054085、高国用(2016)第01611号 |
樊松松 |
房产证、土地证 |
高青县鲁中摩托车117号(元和春天)7#6-401 |
作废依据:高青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鲁0322执962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鲁0322执962号 |
2 |
鲁(2020)高青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571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青县支行 |
抵押证明 |
高青县鲁中摩托车117号(元和春天)7#6-401 |
公告单位:高青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