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首次登记公告【2024】高青县00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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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05L/2024-543877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1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青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533—6983709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董前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高青县木李镇董家李行政村内董自然村 |
370322106086JC00131 |
200平方米 |
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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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高青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