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不动产继承公示【2025】高青县0043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05L/2025-554110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6 发布机构: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继承公示【2025】高青县0043号

发布日期: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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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学峰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翟永杰

坐落:高青县常家镇堰南寺行政村翟家寺自然村

产权证号:鲁(2023)高青县不动产权第0010515号

用途:住宅

面积:159.3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青县高苑东路七号(政务服务中心)高青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33-693709/6983515

 

公示单位: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