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转移公告【2026】高青县000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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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05L/2026-557536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
2001年5月姜路从商业服务中心购买坐落于高青县城西开发区16-4-102房屋一处,房产证号为高青县房权证高政字第09-0003816号,土地证号为高房改用(2003)字第0063号。
2010年9月,郑连芬通过购买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并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号为09-0027113。
经查该处不动产在办理转移过程中,郑连芬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现该处不动产的所有者郑连芬向我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房产权利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高青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郑连芬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高青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