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81235)销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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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05L/2025-555713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1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81235)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高青县青城镇柳树高村和花沟镇肖胡家村的淄博天润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私自开采地下二氧化碳,要求查处。
二、整改措施
一是高青县人民政府组织花沟镇人民政府、青城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二是责令该企业加强管理,严禁非法生产。
三是责成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青城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生产。
三、整改成效
企业依法依规生产。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予以公示。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