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高青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05L/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3-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国土局

高青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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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高青县国土资源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q.zbgtj.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99号;电子邮箱:

gqxgtj@zb.shandong.cn;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748;传真:0533-696771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高青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特别是土地征收公告、土地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重要内容,都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途径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所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对面向社会群众的服务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国土资源管理所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信息公开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单位提供公开内容,局办公室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政府信息,局办公室定期进行统计公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制度落实。根据省市县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高青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高青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2015年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30余条,并在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互动专栏,全年共通过网站受理咨询建议20余条、按时答复率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发〔2015〕28号)文件要求,认真制定网上信息公开目录,将行政职权、财务预算、决算、土地征收补偿、土地供应出让、矿产转让、建设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行政收费等30余项核心业务,全部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努力打造“阳光透明”国土,进一步促进法治国土建设。2015年度,我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本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20次、成交公示64宗、征收土地4批次,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我局严格界定公开范围,通过门户网站、《今日高青》、《淄博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门户网站。以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为目标,着力加强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和功能建设,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截至2015年底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数量达400余条,访问量逐年增加。
  2、其它平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与高青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录制“国土传真”、在《今日高青》开设“国土资源知识小讲堂”专栏、“6.25”土地日宣传期间在高青电视台、《今日高青》积极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为方便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公开申请表置于局门户网站上,公民和法人可按《条例》规定,通过县政府网站、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到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5年度,我局共收到行政相对人通过信函方式邮寄和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为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件,复议结果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纠错0件,其他情形件。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我局认真按照《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高办字〔2013〕2号)要求,明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局属各事业单位在县局领的工作部署下,依托县局统一构建的信息公开平台,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事业单位都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及时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高青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1日

附件:2015年度高青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word版本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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