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高青县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05L/2015-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3-02 发布机构: 高青县林业局

高青县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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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的指导要求,我局积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制度落实。我县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9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我局积极响应制度要求,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升级改造门户网站,构建信息公开核心平台。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着力加强门户网站升级改造,规范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实行了行政权力阳光透明公开运行。对行政处罚、许可、征收、监督等行政权力事项编制了操作流程和风险点设置,并加强了法制和电子监督,确保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行政窗口建设,面向社会提供林业法律政策咨询。2014年度,我局加强了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建设,充实了工作人员,压减了工作程序,规范了工作行为,充分发挥了水利窗口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完善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升了服务效能,提高了服务质量。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积极性不高。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加强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不断把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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