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体字〔2020〕27 号
各学区、县属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淄教字〔2020〕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9年度省市县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学生(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评优项目合并为“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范围
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校在籍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初四、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在籍学生,县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小学(三至五年级)、初中、高中在校在籍学生。
三、评选数量
省级优秀学生7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市级优秀学生42名、优秀学生干部42名,县级优秀学生191名、优秀学生干部191名。省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分配名额是按照市教育局分配数,结合我县初四、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在籍学生数,按比例均衡分配给各学校。县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分配名额是按照小学(三至五年级)、中学在校在籍学生数,分学段、按比例均衡分配给各学校。具体名额分配数见附件1。
四、评选标准及程序
各项目评选标准和程序分别确定,详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督导室、教研室、党总支、基础教育科、宣传科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推荐的人选以及评选程序逐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拟推荐人选符合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各学校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并确保渠道畅通,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要将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公开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的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展开,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备审备查。对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学校,一经查实,取消该校当年的评选申报资格。上报材料中若出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撤销该校今年和下一年的分配名额。经审查不符合评选标准而被取消的学生,其名额不再递补,相关学校三年之内不再安排推荐指标。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将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相关纪律部门予以查处。
基教科联系人:张飞
联系电话:6973642
邮 箱:jyjzhangfei@zb.shandong.cn
地址:青城路65号206室
附件:附件材料.docx
1.高青县省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高青县省市县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安排
3.普通中学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4.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5.普通中学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
6.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