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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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700306/2022-5226856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电子邮箱:gqxzfbgsxxzx@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将政务公开工作写入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制定《2021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政办字〔2021〕24号),建立政务公开日常检查月度通报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1年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信息5523条,比上年度增长14.63%。围绕群众关切领域做好解读回应,2021年发布政策解读80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9次,政府信箱答复投诉咨询301件,12345热线办理群众诉求32581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同比减少42.20%。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安置补偿、棚户区改造、行政执法等领域。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8件,在办结的申请件中:予以公开22件,占40%;部分公开12件,占21.82%;不予公开2件,占3.63%;无法提供19 件,占34.55%;不予处理0 件,其他处理0件。
2021年,全县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3起。其中,结果维持2起、结果纠正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3起(未经复议直接起诉3起,复议后起诉0起),其中,其他结果3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梳理政策性文件统一在县政府网站政策文件专栏展示,并明确标注成文日期、发布日期和效力状态。制定《高青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高政发〔2021〕1号),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保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8件。调整完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突出政府信息专题展示,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信息公开类专题9个,“政务公开在行动”专题全年发布文章200余篇。推进政府信息线上线下多元化公开,全年印发政府公报4期,全县政府系统开通政务新媒体53个,在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处,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建设了政务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推进,9个乡镇(街道)、经开区和大部分县直部门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新成立高青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配备3名专职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改革后共有政务公开工作机构29个、专兼职工作人员60余人。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加大考核权重。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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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7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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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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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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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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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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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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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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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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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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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804.2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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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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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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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2 |
0 |
0 |
0 |
1 |
0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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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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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0 |
0 |
0 |
1 |
0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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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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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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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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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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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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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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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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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4 |
0 |
0 |
0 |
1 |
0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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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 |
0 |
0 |
0 |
0 |
0 |
8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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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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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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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0 |
0 |
3 |
0 |
0 |
3 |
0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政务公开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少数单位未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信息,信息公开重数量轻质量,该公开的不公开、公开的不实用。二是政民互动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于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不能做到主动发声,未能实现与群众的良性互动。三是保障力度不够到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数量较少,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导致业务频繁交接,无法保证工作连续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公开渠道,突出做好教育、卫生、就业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关切主动回应、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打造有获得感的政务公开。
二是丰富政民互动形式和内容。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通过组织各类主题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
三是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力度。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科学设计培训科目,加强政务公开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工作要求等基础业务培训,同时对标省内先进地区,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学习,补齐短板、提升水平。
四是强化政务公开基础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将政务公开嵌入政务运行全过程,推动由少数专兼职人员抓政务公开向政府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人人参与政务公开转变。同时,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加大分值权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全县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了《2021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指导各级各部门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拓展主动公开内容,2021年6月底完成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调整完善工作。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高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专项规划,设置专栏集中展示“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时期的历史规划。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稳岗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教育卫生、应急管理、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开设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直达基层2个专题和乡村振兴、涉农补贴专栏,集中公开信息,满足公众需求,提高公开实效。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按季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任务分工、工作进展、监督方式。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群众需求调整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重大议题均配发议定事项解读材料;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多方位解读,2021年发布图文解读材料20余篇,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8次。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列入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4项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广泛进行意见征集,公开决策草案、背景介绍、解读材料,并反馈意见征集结果;推进“开门决策”制度化,2021年共有5次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推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10所县属义务教育学校、4家县直医院、9家乡镇(社区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和供水、供热、供气、交通等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作出回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4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01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建议提案原文、答复结果、办理总体情况等信息均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将社会救助与政务公开相结合,通过一码(二维码)、一号(微信公众号)、一网(政府网站)主动推送救助政策,指明求助路径,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2.依申请公开方面,创新推出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法律审核机制、负责人签批机制,依申请公开答复通过协调会商、法律审核、负责人审核3道关口把关,有效提升了申请事项的办理效率和专业水准。
3.公众参与方面,通过电视台、报纸、政务新媒体等开设幸福高青•品质民生“我承诺”、“我问政”、“我在线”、“我帮办”、“在行动”5大专题,部门“一把手”公开承诺,群众提诉求、部门帮解决,促进了政府和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服务品质民生建设。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