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标题: 致全县残疾人朋友的一封信
索引号: 13370322MB2304876F/2021-519346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09 发布机构: 高青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致全县残疾人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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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残疾人朋友们:

县残联机关作为残疾人组织服务机构,一直以改善残疾人民生,发展残疾人服务事业为己任。今年以来,县残联以提升我县残疾群众的满意度为工作目标,努力为残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全县残疾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一是转变服务方式,及时办理残疾人评残办证业务。残疾人证办理实行随时申请随时鉴定和上门服务相结合,最大限度方便残疾群众,已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今年以来为800多名残疾人办理了残疾证。二是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水平。今年我县已有1330-17岁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训练。联合省立第三医院开展了肢体残疾儿童矫治筛查活动,为我县11名残疾儿童完成了矫治手术,给残疾人家庭减轻经济负担共计约60万元。三是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今年为933名需要康复的残疾人完成各项康复需求,包括轮椅、拐杖、护理床等辅助器具发放,适配安装假肢、假臂、助听器等共计1100余件。四是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的教育培训。主动与人社、用工企业进行对接,组织招聘会等,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11月份,组织286名残疾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五是实现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应改尽改。今年以来共完成144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其中为20余户肢体残疾人家庭进行了地面硬化、坡道修建、扶手安装、卫生间改造等,为55户残疾人家庭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为60余名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六是做好残疾人文化体育宣传工作。开展了文化进残疾人家庭“五个一”活动,并通过技能竞赛、残疾人运动会、残疾人文艺汇演、村残协建设等,做好残疾人协会联络工作,发挥残疾人积极性,更好凝聚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七是实施助残事项联办改革。将残疾人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等6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联办。实现群众一次办理,只跑一次腿即可申请完成。八是开展“残疾群众满意年”活动。县残联将今年确定为“残疾群众满意年”,以党建为统领,将各项业务工作进行融合,制定专门实施意见。确保各项惠残政策落到实处。

听党话,跟党走,自立自强是广大残疾群众的不懈追求;新时代,新作为,让残疾群众满意是我们的努力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残联将以认真、负责、务实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担当进取,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残疾人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让残疾人同全县人民一道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高青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202111

 

附:

高青县惠残政策

一、残疾人证办理

(一)申请材料:

1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不在户籍所在区县办理时需提供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4、经常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

1)残疾人证新办。

1.申请

申请人或监护人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选择申请残疾类别。

2.受理

经常居住地镇、街道残联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核实无误,为申请人指定残疾评定机构,同时现场告知或通过系统反馈告知申请人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3.残疾评定

申请人到经常居住地指定的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申请人对经常居住地残疾评定机构所作出的评定结论有异议的,按照经常居住地残疾人证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评。

4.经常居住地公示

残疾评定结论认定申请人符合残疾标准的,由经常居住地镇、街道残联组织进行公示。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公示完成后,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将公示结果录入系统。公示无异议的,相关材料流转到申请人户籍地县级残联。

5.户籍地审批、制证

户籍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登录系统,确认申请人残疾人证办理属于其权限范围后,审核申请人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表、监护人信息、残疾评定结论、公示结果等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打印制作残疾人证。

户籍地县级残联确认申请人残疾人证办理不在其权限范围的,退回经常居住地残联。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联系申请人,重新确定办理权限残联。

6.残疾人证发放

户籍地县级残联打印制作残疾人证后,通过快递方式,将残疾人证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点。

2)残疾人证换领。

1.到期换证。申请到期换领新证的持证残疾人,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到期换证申请。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

经常居住地残联认为持证残疾人残疾状况发生明显变化、残疾类别/等级与残疾人证不符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组织对残疾评定结论等进行公示。户籍地县级残联根据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注销残疾人证或换发新的残疾人证。

2.残损换新。残疾人证残损影响使用,可到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申请办理残损换新。残损换新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

3.资料更新换证。残疾人证有关内容(除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外)发生变化,需要更新的,持证残疾人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

3)残疾人证迁移。

持证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申请人可持公安机关出具新的户口簿,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上传相关材料。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迁入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

4)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持证残疾人申请挂失补办残疾人证,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上传相关材料。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

5)残疾人证注销。

1.注销残疾人证。持证残疾人申请注销残疾人证,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上传相关材料。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标注残疾人证注销。

2.注销部分残疾类别。持证残疾人申请注销残疾人证所记载的部分残疾类别,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上传相关材料。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

6)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持证残疾人申请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的,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上传相关材料。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申请人到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后,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组织进行公示。户籍地县级残联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

(三)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二、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一)实施对象:具有高青县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重点是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家庭;住房具备改造条件(残疾人居住的拟拆迁房、土坯房、简易房、出租房和即将拆迁的旧村改造房,不作为本项目的实施对象);对无障碍设施依赖程度高,有无障碍改造需求。同等条件下,贫困残疾人、多重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优先。

(二)实施流程:残疾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核表,并按规定附相关资料。因残疾等客观原因无法申请的,由其家庭成员(监护人)代为申请;无其他家庭成员(监护人)的,可由所在社区(村)委会代为申请。由县残联按照本地流程负责办理。

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救助对象:申请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具有高青县户籍(或在高青县领取居住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残疾儿童或者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且未满七周岁的疑似残疾儿童。残疾儿童监护人应当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现场或网上提出康复救助申请。监护人无法申请的,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等代为申请。

()救助标准: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年。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万元。对已满机构内最长康复训练救助年限、经评估仍需康复的残疾儿童,采用“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模式,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0.5万元。

2.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调机(手术费1.5万元/人,包括术前检查、复筛、手术及术后第1年不少于4次调机)以及术后康复训练补助经费(术后康复训练费1.5万元//年,在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时间不超过2学年)

3.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先天性、炎症、创伤、肿瘤及罕见病导致的四肢畸形,脑瘫后遗四肢畸形,脊柱裂后遗下肢畸形,严重的发育性髋关节脱位,严重的马蹄内翻足,严重的发育性关节内外翻畸形,成骨不全症,住院手术治疗不超过5万元;骨肿瘤导致的肢体功能障碍,脊柱侧弯,住院手术治疗不超过7万元;发育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马蹄内翻足,门诊保守治疗不超过1万元.费用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其他保险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其余费用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据实资助。

()申请与审核流程: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1)申请康复救助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

A.残疾儿童家庭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非本县户籍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住证)、残疾人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二寸照片3张,以上材料复印件3份。

B. 填写《高青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核表》3份。

(2)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A.残疾儿童家庭户口本、残疾儿童身份证(或残疾人证)和儿童2寸彩色照片。

B填写《山东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初筛登记表》1份。

(3)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的相关材料。

A.携带残疾儿童家庭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和诊断证明。

B.填写《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申请表》,县残联审核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初筛.

C.医院初筛合格后,填报《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审核意见表》,由定点医院报省项目办批准。

2.申请及审核流程。

残疾儿童监护人(或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等)携带相关材料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或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等代为申请的,须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或社会组织应当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县残联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

四、残疾人大学生学费救助

(一)救助对象:为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在校残疾大学生,具有高青县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二)申报材料:残疾人大学生需提供申报表、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申请人每年8月份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到县残联进行初审,初审后,上报市残联审核,通过后纳入救助范围。

五、残疾人就业培训

(一)培训对象:具有高青县常住人口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且残疾类别为肢体、听力、言语、视力的残疾人,生活能够自理,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符合所报培训项目的具体条件。

(二)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三)办理流程:本人到镇(街道)残联申请县残联审核审核通过的残疾人在残联指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四)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县残联教就部,电话:6961285

六、残疾人求职登记

(一)登记对象:具有高青县常住人口户籍,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和就业需要的法定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二)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

(三)办理程序:本人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填写《残疾人求职登记表》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七、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救助对象及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高青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是一、二级残疾人每月162元,其他残疾人每月131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高青县户籍且持有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是一级残疾人每月146元,二级残疾人每月127元。

(二)办理流程: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残疾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公示并审批后即可享受补助。

(三)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县民政局,电话:6981891

八、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一)登记对象:对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缴费困难残疾人,由县级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流程: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后年满55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高青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电话:6965573

九、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局按规定予以全额补助。

(二)办理流程:由各镇(街道)办残联提交重度残疾人人员名单,再由县残联汇总全县参保人员名单,提交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医保处进行参保缴费。

(三)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县医保部门,电话:6971200

县残联各项业务咨询电话:6961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