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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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3370322MB2304876F/2020-510795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范围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三、四级且享受我县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可以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可以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注: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享受我县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可以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自2019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二级的每人每月100元,三、四级的每人每月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的每人每月100元,二级的每人每月80元。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形式
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按月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残疾人或监护人银行帐号中。
四、不能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几种特殊人群
1、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2、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能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
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五、办理程序
1、自愿申请。申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须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真实、详细填写《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还须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残疾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或村居委员会可代为办理。
2、逐级审核。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残联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
3、资金发放。审定合格后,县民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县民政局通过一本通予以发放。
请根据您的残疾等级和享受低保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及时向所在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受理窗口提交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