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08年度高青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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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3370322MB2304876F/2009-198004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09-02-0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残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残联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4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85;传真:0533-6961285)。
一、概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残联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会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我会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会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单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单位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我单位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二〇〇九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