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标题: 解读《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482/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解读《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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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高青县常家镇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1.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300余条,比上年度增加20%,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18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0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80余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采取公众号宣传、召开政策解读培训会、入户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创新政策解读新模式,重点对农村危房改造、社会救助等领域的政策进行了分类解读。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征收等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件,其中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起草、阶段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到“一文一审批”。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对文件进行专人管理,对失效的公开文件及时清理。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了调整和更新,重点对“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予以调整,进一步规范本办公时间、办公地址以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渠道等情况。

4.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和调整县政府网站常家镇政务公开版块栏目设置,新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政府网站”“办事指南”“便民查询”栏目,整合政府网站入口、办事服务、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等功能,以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更新。畅通沟通渠道,在“常家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开设政府信息入口,接收群众留言,回应群众关切。

5.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政务分管负责人和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牵头科室,配备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制定《高青县常家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对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认识,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