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常家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时间:2023-04-25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等。

5.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信息等。

6.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7.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 政务新媒体:常家镇人民政府(微信号:gqjjkfq)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翟路73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70767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翟路73号,常家镇党政办(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9;联系电话:0533-6970767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翟路73

邮政编码:256309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70767

传真:0533-6970767

电子邮箱:gqxcjz@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邮编:256309;电话:0533-6970767;传真:0533-6970767;电子邮箱:gqxcjz@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含金量”,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主动公开

制发《高青县常家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乡村振兴、城乡低保、特困救助等方面,做好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公开信息500余条,比上年度增加40%,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00余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70余条。综合运用政策问答、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对政策文件开展全面解读,发布政策解读材料3篇。积极回应公众关心关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接收办理2424件,满意率达95%。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了从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一系列流程的责任分工,真正实现流程清晰、责任到人。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新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等目录。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核力度,建立政策文件定期评估、清理机制,进行信息动态管理。制定《常家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确保政府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多次优化调整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细化“规划计划”“政策解读”等栏目分类。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在“常家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开设“便民服务”栏目,公开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等信息。依托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区。专区集信息查询、事项办理等多种功能为一体,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总牵头,由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管区负责人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由1名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推进。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3次,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部分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内容重复度过高,没有根据群众需求对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

二是对《条例》以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学习不够深入,工作中没有做到将单位业务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导致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工作任务落实不够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结合群众需求和语言习惯,从政策文件的起草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对政策中的新名词、新说法进行重点解读,年内发布解读材料3篇,均严格规范进行了解读。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利用年初全镇集体学习机会集中开展《条例》学习1次,组织开展培训会议3次,邀请各科室、委办负责人轮流讲述相关业务的公开要求,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有效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常家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做好就业创业、社会社会保障、户籍办理等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做好政策解读。不断创新方式,采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等方式解读政策文件,让群众听得进、看得懂,第一时间了解政策。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2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4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打造政府信息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相关功能区,配备设施设备,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二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通过各村政务公开栏、文化宣传栏等及时通俗的深入解读涉农政策,普及政府决策背景依据、制定意义、创新举措等要素,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始,至2022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常家镇党政办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邮编:256309;电话:0533-6970767;传真:0533-6970767;电子邮箱:gqxcjz@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常家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发《高青县常家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300余条,比上年度增加20%,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18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0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80余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采取公众号宣传、召开政策解读培训会、入户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创新政策解读新模式,重点对农村危房改造、社会救助等领域的政策进行了分类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征收等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件,其中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起草、阶段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到“一文一审批”。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对文件进行专人管理,对失效的公开文件及时清理。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了调整和更新,重点对“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予以调整,进一步规范本办公时间、办公地址以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渠道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和调整县政府网站常家镇政务公开版块栏目设置,新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政府网站”“办事指南”“便民查询”栏目,整合政府网站入口、办事服务、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等功能,以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更新。畅通沟通渠道,在“常家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开设政府信息入口,接收群众留言,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

明确政务分管负责人和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牵头科室,配备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制定《高青县常家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对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认识,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发布完整性待提高;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力度有所欠缺,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程守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二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把好政府信息发布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机制。严格执行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三同步”和“谁起草谁解读”规定,确保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有效链接。二是把好政府信息分类关。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分类管理,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同时在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政府网站”“办事指南”“便民查询”栏目,并实现动态更新常态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三是把好政府信息监督关。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府信息管理中的运用,实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事前审查、事中监测和事后督查相结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统筹利用县政府网站常家镇政务公开版块栏目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坚持规范“公开+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拓宽“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创新“政务+服务”公开平台建设,打造具有常家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常家镇党政办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邮编:256309;电话:0533-6970767;传真:0533-6970767;电子邮箱:gqxcjz@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完善《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保障和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机构职能信息1条,部门文件信息3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重要部署执行信息10条。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建立解读队伍,积极探索、创新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本单位收到群众留言5件,主要涉及待遇补助,滩区建设等方面,均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在信息发布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查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公开事项范围是否准确等,确保做到机制到位、责任到位、信息到位。建立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对之前发布的文件、公开的信息进行实时调整,加强动态化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公开的文件以及政府信息等,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和统一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县政府网站常家镇政务公开版块栏目设置,根据《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内容,规范发布内容;加强对常家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和利用,及时公开和更新信息和政策。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2021年开展了1次培训,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了《高青县常家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要点要求,重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机构职能、规划计划、重要部署执行、财政信息、应急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试点领域标准目录信息公开工作,并对每季度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2021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及时公开,进一步加强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知晓度,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0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1件。1件政协委员提案已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提案人、提案原文、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依托常家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发布信息,使得所发布的信息更加科学、完善、便民、实用。二是推进政务公开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体验区,让广大群众持续体验到便捷化、个性化的政务公开与服务。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常家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常家镇党政办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常家镇党政办联系(地址:高青县田翟路73号;联系电话:0533-6970767;传真:6970767)。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2020年,常家镇明确由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担任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由镇党政办公室作为主管科室,1名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统筹负责全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另外,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编制完成了《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责任部门、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具体要求,并召开2020年度政务公开部署会、培训会,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

2020年,常家镇根据《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应急管理、优化营商环境、 乡镇街道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 政务公开组织管理、 公共资源配置及其他方面信息。

其中,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20年常家镇收到0件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0件。收到0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0件。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政府预算决算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8号)和《高青县县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9号)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将2020年全镇政府预算和2019年政府决算信息全部在高青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按时办结数0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复议后起诉0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结果维持数0件,结果纠正数0件,尚未审结数0件,其他结果数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二是召开2020年度政务公开培训会,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文件,深入分析了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并对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以及我镇政务公开职责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流程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切实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做到了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三是通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宣传工信政策及动态,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便民、透明。

(五)平台建设

2020年度,我镇加强了线上线下多个平台建设,线上主要对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常家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两个平台进行了提升和优化,线下主要建设了政务公开体验区。

线上平台方面,一是将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作为第一平台进行建设和优化。2020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根据《淄博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新老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和迁移,并根据《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内容,规范发布内容。二是强化常家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的优化和运用,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常态化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2020年,共发布公众号信息266条。

线下方面,建立政务公开体验区。2020年,我镇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一处集信息公开、服务展示、查阅办理、填报模拟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企业、群众可查询浏览各类政府信息和办事服务内容,实现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通,让企业和群众通过体验区感受到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政务公开与服务。

(六)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网站管理、信息审核把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等综合能力。二是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培训,督促相关人员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相关工作综合素质与能力。三是强化责任。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错误,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问题台账,及时查漏补缺,严肃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

3736.3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常家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准确;二是政务公开的深度还需进一步延伸,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三是,重点领域有待扩大公开。

(二)改进措施

2021年,常家镇将加强以下工作,全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拓展政务公开广度,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民生领域、社情民意聚焦热点公开力度。持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权力运行、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家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田翟路73号;联系电话:0533-6970767;传真:697076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明确由党政办公室作为主管科室,统筹负责全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经济开发区(常家镇)承办的2件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财政信息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政府预算决算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8号)和《高青县县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9号)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将2019年全镇政府预算和2018年政府决算信息全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参加了2次培训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务公开方案进行系统学习,通过对省、市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详细讲解,及集中对如何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行现场答疑,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扩大公开。主要是做好营商环境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高青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简化流程,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实行了告知承诺制。公开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调整政务公开栏目,新开设“县政府领导”“建筑市场监管”“社会信用体系”“重要部署执行”等8个栏目。公开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2019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在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条,2019年,共报送信息291篇,其中:农民日报3篇,经济日报采用1篇,大众日报11篇,淄博日报采用26篇,新华网采用4篇;通过微信公众号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发表信息179篇。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认真结合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领域公开任务,严格落实相关公开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各级制发政府规章 0 件,规范性文件 0 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2861.1277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   0 件,行政诉讼 0  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信息公开有的不够及时,公开方式仍有待更加便捷高效,与工作结合不够等等。

2020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改进申请办理方式,对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  

2020年1月19日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01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970767;邮箱:gqxjjkfq@zb.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18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党政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8〕23号文件、鲁政办发〔2018〕21号文件和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下发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30号),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区(镇)工作实际,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完善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真正做到“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2018年共处理民生热线247余条,实实在在的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设立区(镇)信息公开和服务电话,严格规范服务流程,认真倾听公众诉求,及时回馈群众问询,切实维护公众权益。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主动公开经济开发区承办的0件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0条,占14%;

其他方式公开信息247条,占8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发生针对开发区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开发区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共2名具体工作人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信息公开有的不够及时,公开方式仍有待更加便捷高效,与工作结合不够等等。

       2019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改进申请办理方式,对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 2018年高青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8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4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47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6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970767;邮箱:gqjjkfq@126.com

一、概述

2017年,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党政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7〕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17〕39号文件和淄政办发〔2017〕17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区(镇)工作实际,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余条。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完善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真正做到“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2017年共处理民生热线130余条,实实在在的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设立区(镇)信息公开和服务电话,严格规范服务流程,认真倾听公众诉求,及时回馈群众问询,切实维护公众权益。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7年主动公开经济开发区承办的0件县人大代表建议、3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9条,占83%;

政务公开信息4条,占1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发生针对开发区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开发区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共2名具体工作人员。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信息公开有的不够及时,公开方式仍有待更加便捷高效,与工作结合不够等等。

2018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改进申请办理方式,对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7

高青经济开发区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970767;邮箱:gqjjkfq@126.com。

一、概述

2016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关于印发2016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区(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通过“政民互动平台”收到各类咨询、投诉、建议39条,回复率100%,满意率100%。设立区(镇)信息公开和服务监督电话,严格规范服务流程,认真倾听公众诉求,及时回馈群众问询,切实维护公众权益。全年累计接听群众电话诉求477人次,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发生针对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申诉。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在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完善公开平台,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二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附: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高青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9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5

 

  本报告由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970767,邮箱:gqjjkfq@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高青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政民互动平台”、“12345民生热线”,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2015年,收到各类咨询、投诉、建议39条,回复率100%,满意率100%。严格规范服务流程,认真倾听公众诉求,及时回馈群众问询,切实维护公众权益。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重点公开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管委会不断创新信息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公开信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通告、信息90余篇;网站设置了公告栏等积极公开政府信息。此外,管委会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办公楼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发生针对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申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监察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各科室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规章制度,指定专门人员,收集本部门应公开信息并及时公开,对群众反映问题予以答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在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完善公开平台,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二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29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其部门公开信息9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民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与交流。

  2、政府信息查阅室:党政办公室是经济开发区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开发区成立官方网站,在网站公开通告、信息90余篇;经济开发区内部设置了公告栏等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各科室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经济开发区通过投诉电话、主任信箱、、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还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二)整改措施

  在201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法规条例,为政务公开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打好思想基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4-01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其部门公开信息2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民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与交流。

  2、政府信息查阅室:党政办公室是经济开发区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开发区成立官方网站,在网站公开通告、信息90余篇;经济开发区内部设置了公告栏等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各科室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经济开发区通过投诉电话、主任信箱、、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在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条例》和《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完善公开平台,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二是拓展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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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经济开发区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3〕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部门公开信息5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民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与交流。

  2、政府信息查阅室:党政办公室是经济开发区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经济开发区内部设置了公告栏等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各科室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经济开发区通过投诉电话、主任信箱、、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在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条例》和《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完善公开平台,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二是拓展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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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党政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其中,部门公开信息7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民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与交流。

  2、政府信息查阅室:党政办公室是经济开发区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经济开发区内部设置了公告栏等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各科室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经济开发区通过投诉电话、主任信箱、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在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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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经济开发区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开发区党政办是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经济开发区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开发区党政办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经济开发区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度,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下一步将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发布审核机制,借助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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