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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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482/2023-539249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4-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
2023年4月19日,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着重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并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具体的战略部署。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为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对生态环境等方面要求日益增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本质要求,也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36 号)。
三、出台目的
森林乡镇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保护人体健康、调节生态平衡、改善环境质量、美化镇域景观等方面具有其他乡镇基础设施不可替代的作用。“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把乡镇建设成“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宜居之地是当今时代的呼唤,成为提升乡镇形象与竞争力、提高乡镇居民生活质量的新理念。建设森林乡镇,改善乡镇环境、增强乡镇可持续发展能力,也已成为现代林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四、主要内容
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方面,按照绿化达标村绿化标准,组织实施入村道路、村内主次街道、文化广场、坑塘河渠、农户庭院、空闲地块绿化。同时,统筹实 施村庄辖区内宜林地块、农田林网和河流等区域的绿化提升补植工作。 道路绿化方面,组织做好各村庄连接线绿化的土地流转、路基加固、绿化带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村庄达到市级绿化达标村绿化标准,辖区内各村庄连接道路、河流水系、农田林网、宜林荒地全部按标准完成绿化。按照属地管理,做好示范带内各片区连接区域的绿化规划和组织实施,示范带所有道路沿线、河流水系周边、农田林网、宜林荒地等全部完成高标准绿化,确保示范带内形成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带的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绿化大格局。注重村庄驻地林地湿地等自然风貌保护,抓好以经济林和苗木基地建设为重点的林业富民产业发展,加快绿化生态科普教育、采摘观光、休闲旅游产业等绿色生态文化建设。
五、关键词解释
1.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指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建绿色家园。
2.属地实施,严格管护:指由所在村负责组织和实施,建立绿化长效机制,落实建设管护责任。
六、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及职务:史帅,常家镇应急办副主任
联系方式:0533-6970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