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标题: 《常家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482/2024-546803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6 发布机构: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常家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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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常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常家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常政发〔2024〕8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4年3月15日,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淄博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淄安委发〔2024〕2号),2024年3月20日,高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高青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高安委发〔2024〕4 号)》,随后根据市、县安委会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常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常家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二、决策依据

1.《关于印发<淄博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2.《关于印发<高青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四、重要举措

1.全面开展各类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对工贸、医院、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突出“三类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提升全员安全培训质量,组织开展杜绝“ 四种心态” 专项安全教育行动,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加强“四不”应急救援演练,严查教育培训弄虚作假行为,积极构建社会共建安全格局。

2.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必考内容,纳入企业“晨会”必学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学带学,在真学真用上下功夫。各部门单位分行业领域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企业建立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重点事项清单。

3.严格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严格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积极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强化源头管控,严格事故调查处理。

4.大力推进科技兴安行动。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加大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淘汰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 专项行动,提升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5.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要求,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6.深入开展精准执法和重点帮扶行动。大力提升执法效能。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明确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标准,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严格治理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社会监督。

7.深入推进“四项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企业外包施工专项整治。

五、名词解释

1.有限空间: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2.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矿山作业、危化品安全作业、冶金煤气作业、烟花爆竹作业等类别。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六、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及职务:史帅 常家镇副镇长

联系方式:0533-699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