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常家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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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482/2023-539061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
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关于印发<高青县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字〔2022〕8号)文件规定,我镇开发12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面向我镇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拟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08人,具体如下:
1.乡村振兴服务岗9人(仅限脱贫享受政策人员)。
主要职责: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创建和村居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保持家庭洁美,履行农村保洁,引导村民自觉规范存放垃圾,教育劝说乱堆乱放、乱贴乱涂等影响环境卫生等不良行为;宣传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民生法律法规,熟悉脱贫政策和帮扶措施,协助做好脱贫人口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做好脱贫人口相关信息统计工作,提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统计时效性,对存在返贫新致贫风险状况户要及时上报;完成镇、管区和村安排的其他工作。
2.志愿服务公益岗99个:
主要职责:按照管区、村两委统一部署,完成政策宣传、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参与组织公益活动等各项志愿服务工作。重点包括以下事项:
1)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向村民传达、讲解关于耕地保护、环境保护及治理等涉及民生和综合治理的重要决策和文件精神。
2)发现和协调解决村内矛盾及问题。全面了解掌握村内社情民意,对群众不满意事项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协助做好村内发生的卫生、计生、安全、纠纷、投诉等协调问题。
3)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全面采集、动态掌握并及时上报村人口、房屋、安全、环保、耕地、农业、文明瞬间、社保、诉求、就业、收入等情况;结合本职岗位,准确掌握村内鳏寡孤独老人、流动人口、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基础信息及情况变化。
4)落实为民代办服务。按照为民代办服务的代办事项和代办范围,有针对性地为老人、儿童、残疾人等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代办服务。
5)参与、组织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并协助做好村级文艺演出、义务劳动、图书借阅管理、农业废弃物清理、黑臭水体巡查、集市秩序维护等公益活动。
6)完成镇、管区、村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拟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2人,具体如下:
1.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人,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2)协助做好档案材料整理、资料采集更新工作;
3)协助对用人单位、在建项目工地实施网格化管理、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4)协助受理辖区内维权举报投诉,协助处理各类渠道反映的欠薪线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进行排查并协助调处,协助稳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5)协助做好欠薪案件线索的排查、判断和筛选甄别;
6)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辅助工作。
2.文旅卫生专员岗2个: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相关工作以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3.社区服务专员岗2个:协助辖区居民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以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4.商贸服务专员岗4个:协助汽配城等做好日常管理服务以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5.景区志愿服务岗2名:负责片区内卫生清理保障、设施巡查、游客服务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期镇党委、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及其他任务。
6.综治网格化管理岗1名:1.协助做好网格化智能平台系统上报工作;2.协助做好档案材料整理、法制教育宣传等工作;3.协助开展“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工作。4.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五类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4050” 人员(女性 40 周岁、男性 50 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残疾人。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此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二)热心群众工作,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三)本人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公司股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不得申请人员: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3.在企业担任股东、理事、董事、监事的;
4.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5.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
6.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7.享受过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8.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之前年度因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致剩余社保补贴时间不足1年的;
9.已经从事过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并退出的;
10.类似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已上岗和就业人员;
11.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27日
2、报名地点:到所在管区报名。
3、报名要求: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索引及本人页、残疾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3份参加报名。
五、岗位聘用
(一)民主评议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村召开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镇便民服务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三)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各村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常家镇与劳动者签订工作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
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使拟聘用人员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
六、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17元)执行,人均750元/月。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由县人民政府按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不在安置范围。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