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常家镇森林草原火灾事故专项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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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482/2023-538138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1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
1适用范围
1.1事故类型
主要事故类型是:森林草原火灾等事故。
1.2危险源分析
本预案适用于高青县常家镇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常家镇境内的森林草原火灾有两大原因,一是自然原因,由于气温、风力、可燃物载量等因素的综合作用,经雷击、摩擦等自然现象所引发的火灾;二是人为原因,是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最主要因素,从历史上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98%以上是人为引发的。根据其行为分为两种:一种是故意放火,另一种是过失起火人们在日常生活、生产中缺乏足够防火思想认识对火源管理不当的引发(如非生产性用火中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驱避野生动物等;生产性用炎中烧荒、烧秸秆、烧田埂、施工爆破等)。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四类: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3人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1.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程度、影响范围
常家镇境内的森林草原等由于气温、风力、可燃物载量等因素的综合作用,经雷击、摩擦等自然现象所引发火灾;人为原因也是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最主要因素,一种是故意放火,另一种是过失起火人们在日常生活、生产中缺乏足够防火思想认识对火源管理不当的引发,造成火灾等事故,对人员可能造成重伤或生命危险,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也会受到严重的破坏。
2 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2.1.1为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时指挥有力,分工负责,抢险快速,处理得当,本镇成立了以常家镇党委书记为总指挥,常家镇党委副书记为副总指挥,各职能部门为指挥部成员的常家镇应急指挥部,并规范其职责。
2.1.2常家镇指挥部小组由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主管组成。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2.2组织机构与职责
2.2.1指挥机构
指挥机构:常家镇指挥部
总指挥:刘延科
副总指挥:王荣洁
常家镇指挥部成员:刘海军、刘晓、石超、陈勇男、白飞、张鹏、李文文、张雪、孙昌浩、高鹏、周伟、江玉亮、陈丽、任娜、史帅、贾义祥、刘淑萍、孔为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等。
常家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办。
2.2.2指挥机构职责
常家镇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应急演练。发生事故时,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周边社区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及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2.2.3现场指挥的职权
(1)判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可能扩大,是否要求上级应急服务机构帮助;
(2)在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施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3)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以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
(4)指导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
(5)与救援人员、上级政府保持密切联系;
(6)在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
(7)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安排;
(8)向新闻媒体发布权威信息;
(9)在事故紧急状态结束之后,安排恢复受事故影响地区的正常秩序。
2.3职责划分
2.3.1总指挥职责
(1)组织制订专项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明确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8)接受上级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9)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2.3.2、常家镇指挥部成员的职责
(1)判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可能扩大,是否要求上级应急服务机构帮助;
(2)在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施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3)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以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
(4)指导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
(5)与消防人员、上级政府保持密切联系;
(6)在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
(7)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安排;
(8)向新闻媒体发布权威信息;
(9)在事故紧急状态结束之后,安排恢复受事故影响地区的正常秩序。
2.3.3成员职责
协助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窒息、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负责受伤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2.4职责分工
2.4.1通信联络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刘海军
成员:张鹏、孙昌浩
主要职责:随时向总指挥、常家镇指挥部成员汇报,负责按指挥部命令进行上、下级的联系,做好抢险工作的记录,协助检查预案,执行情况,根据技术人员的意见,随时向指挥部汇报。
2.4.2警戒疏散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白飞
成员:周伟、史帅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保卫,布置警戒线,疏散周边群众和车辆,限制人员车辆进入。
2.4.3抢险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刘晓
成员:贾义祥、刘淑萍
主要职责:担负查明事故性质,提出补救措施,抢救伤员,指导疏散群众,具体实施抢救方案,防止事态扩大。
2.4.4医疗抢救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陈勇男
成员:高鹏、江玉亮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人员的救护,及时与医院和医务人员联系,拨打120,配合护送转移伤员。
2.4.5后勤保障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石超
成员:张雪、陈丽
主要职责:负责一切后勤事务、工具材料及抢救物资的供应,配合各组工作。
2.4.6事故调查处理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李文文
成员:任娜、孔为全
职责:负责事故调查、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处理、上报。
3响应启动
3.1预警
常家镇根据现场发生事故的情况判断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立即发布预警,各职能部门接到常家镇指挥部的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3.1.1预警条件:接到常家镇发生明火、烟雾、异味等报警。
3.1.2预警方式:人员报告、电话通报。
3.1.3预警方法:接警第一责任人,应立即报告常家镇,并同时通报其他应急救援职能人员。
3.1.4信息发布程序:
现场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现场负责人、总指挥;总指挥按规定向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3.2预警处置
3.2.1对小型的预警信息,事故所在企业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环办,并启动现场或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必要时可以启动综合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3.2.2对中型以上等级的预警信息,事故所在企业负责人立即报告常家镇,经常家镇指挥部同意后启动综合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
3.3信息报告与通知
当发生事故对周围人员或财产或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时,应立即向现场最高领导报告情况。
3.3.1报警方式:常家镇指挥部报警,本镇以电话为联络方式:0533-6991458、0533-6970767,值班人员保持手机电话常开(不允许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及时向总指挥汇报。24小时有人值班,并确保电话的畅通。
外部社会应急报警联络方式: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公安报警:110
3.3.2报警要求:若一旦某一目标发生事故,安环办除做到及时正确处理外,同时向常家镇报告,说明事故具体地点、物料名称,事故状况等。根据事故状况首先采取自救为主的救援措施,确认依靠本镇能力无控制时,应尽快争取社会救援,向上级应急救援机构申请救援,以便尽快控制事故发展,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3.3信息报告与通知
若一旦危险目标出现问题,除做到及时正确的应急处理外,根据演练时的分工分别用电话报警。报警应口齿清楚,具体说明地点(工段、楼层、设备)毒物名称、事故状况等。尽快得到援救和抢险抢修、恢复生产。
3.4信息传递与上报
3.4.1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1小时内上报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2)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常家镇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受困人员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根据事故性质,常家镇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负责人可以直接向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3.4.2信息传递
事故发生后由发现人应第一时间向安环办报告,由安环办以电话的形式向常家镇通报事故时间、地点和事故经过;以电话的形式请求区常家镇指挥部救援队伍的支援。
3.5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名称 |
电话号码 |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电话 |
0533-2306055,12345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电话 |
0533-6967921 |
消防(气防)报警电话 |
119 |
急救中心电话 |
120 |
淄博市中心医院 |
0533-2360120 |
高青县医院 |
0533-6961052 |
淄博市职业病防治医院 |
0533-2796732 |
市园区指挥部指挥中心 |
0533-2302879,12350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应急办 |
0533-6967911 |
高青县环保局应急办 |
0533-6950021 |
高青县委县政府应急办 |
0533-6967070 |
高青县公安局 |
0533-2189929 |
高青县环保局 |
0533-6962576 |
高青县交通局 |
0533-6961598 |
高青县工会 |
0533-6961257 |
高青县司法局 |
0533-6981237 |
高青县消防队 |
0533-6977119 |
3.6响应分级
为保障突发事故时,能够根据发生事故的不同危害及后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预案,现将应急响应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3.6.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响应)事件:
(1)一次造成3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受伤,急性中毒5人以上及人员死亡,大于1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2)火势10分钟内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整个常家镇所在地设施大面积停用。
(3)对常家镇所在地、县、市社会安全、环境造成特别重大影响。
(4)经危险分析、风险评估确认的常家镇所属镇及以上级别事件
3.6.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响应)事件:
(1)一次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3人以上受伤,急性中毒3人以上及人员死亡,大于5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2)火势2分钟内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周边设施大面积停产。
(3)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4)经危险分析、风险评估确认的常家镇级事件
3.6.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响应)事件:
(1)一次造成1-2人轻伤(含急性工业中毒),小于5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2)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有影响。
(3)火势2分钟内及时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相应生产设施停产。
(4)经危险分析、风险评估确认的企业级事件
紧急情况下应急响应决策的原则: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常家镇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协调、支援工作。
按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三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救援。
一般事故及发生在企业内部的小型事故,由事发单位组织应急处置。
3.7响应程序
常家镇指挥部以电话报警为号,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常家镇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扩大应急的基本条件和原则:扩大或提高应急响应级别的主要依据是:事故灾难的危险程度;②事故灾难的影响范围;③事故灾难的控制事态能力。发生重大的火灾事故,总指挥决定扩大的范围后,立即按程序上报,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以现场应急现场指挥为主的原则。
4 处置措施
4.1火灾处置措施
4.1.1如易燃物质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现场人员佩戴好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条件下利用应急救援物资对火灾现场进行初期灭火 。
4.1.2发生火灾事故后,如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向“119”求救,切忌盲目进入现场,抢险人员应佩戴防护器材(如防毒面罩、空气呼吸器等)方可进入火场抢险,待消防人员赶到后,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抢险救灾,说明方位和火势,燃烧的物质情况。
4.1.3派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同时逐级上报。
4.1.4组织现场无关人员立刻撤离到紧急集合点。封锁现场,设立警戒区和警戒线,分散群众,禁止烟火。
4.1.5现场人员逃生时首先不要慌张,佩戴防毒面具或寻找毛巾和水(如果找不到则可用衣服和自己的尿),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过滤空气,然后冷静地寻找安全的逃生途径,切勿再次返回事故现场拿取物品。
4.1.6若有人员受伤,常家镇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在救护车未到达前,医疗抢救人员应利用医药箱中的药品对伤者进行现场紧急救护,以减少伤员的痛苦,防止伤情的进一步加剧,并派专人护送伤员至医院,协助医院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以保证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4.1.7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迅速了解事故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及影响,采取相应的必要措施;根据事故情况建立警戒区,疏散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人员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处滞留。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以保证道路随时畅通无阻。
4.2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
4.2.1处置原则:
(1)优先考虑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救助,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注意保障参与常家镇指挥部人员的生命安全。
(2)应急处置人员扑灭初期火灾,若事故扩大无法控制,现场处置人员应立即撤离并进行警戒,疏散周围人员,并将事故情况立即上报政府、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消防部门、请求社会支援。
4.2.2具体要求:
(1)进入火灾现场的注意事项
①现场应急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②消防人员必须在上风向或侧风向操作,选择地点必须方便撤退;
③通过浓烟、火焰地带或向前推进时,应用水枪跟进掩护;
④加强火场的通讯联络,同时必须监视风向和风力;
⑤铺设水带时要考虑如果发生爆炸和事故扩大时的防护或撤退;
⑥要组织好水源,保证火场不间断地供水;
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个体防护
①进入火场人员必须穿防火隔热服、佩戴防毒面具;
②现场抢救人员或关闭火场附近气源闸阀的人员,必须用移动式消防水枪保护;
③如有必要身上还应绑上耐火救生绳,以防万一。
④若燃气泄漏,救援人员严禁穿化纤衣物、钉鞋。
(3)火灾扑救的一般原则
①首先尽可能切断通往多处火灾部位的物料源,控制泄漏源;
②主火场由消防队集中力量主攻,控制火源;
③发生气体火灾,在不能切断泄漏源的情况下,不能熄灭泄漏处的火焰。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