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482/2024-542641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 字号:
  • |
  • 打印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邮编:256309;电话:0533-6970767;传真:0533-6970767;电子邮箱:gqxcjz@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含金量”,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主动公开

制发《高青县常家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乡村振兴、城乡低保、特困救助等方面,做好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公开信息500余条,比上年度增加40%,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00余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70余条。综合运用政策问答、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对政策文件开展全面解读,发布政策解读材料3篇。积极回应公众关心关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接收办理2424件,满意率达95%。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了从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一系列流程的责任分工,真正实现流程清晰、责任到人。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新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等目录。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核力度,建立政策文件定期评估、清理机制,进行信息动态管理。制定《常家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确保政府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多次优化调整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细化“规划计划”“政策解读”等栏目分类。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在“常家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开设“便民服务”栏目,公开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等信息。依托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区。专区集信息查询、事项办理等多种功能为一体,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总牵头,由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管区负责人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由1名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推进。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3次,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部分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内容重复度过高,没有根据群众需求对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

二是对《条例》以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学习不够深入,工作中没有做到将单位业务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导致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工作任务落实不够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结合群众需求和语言习惯,从政策文件的起草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对政策中的新名词、新说法进行重点解读,年内发布解读材料3篇,均严格规范进行了解读。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利用年初全镇集体学习机会集中开展《条例》学习1次,组织开展培训会议3次,邀请各科室、委办负责人轮流讲述相关业务的公开要求,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有效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常家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做好就业创业、社会社会保障、户籍办理等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做好政策解读。不断创新方式,采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等方式解读政策文件,让群众听得进、看得懂,第一时间了解政策。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2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4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打造政府信息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相关功能区,配备设施设备,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二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通过各村政务公开栏、文化宣传栏等及时通俗的深入解读涉农政策,普及政府决策背景依据、制定意义、创新举措等要素,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