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扶贫办
标题: 2024年度关于开展孝善奖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 19370322MB2837779A/2024-552638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4 发布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高青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度关于开展孝善奖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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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孝善奖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孝善奖补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努力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提效争先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开展孝善奖补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原则

坚持倡导鼓励、自愿缴纳原则鼓励子女主动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在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中,每名老人(年满60周岁)应接受子女履行的赡养义务。即要发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体现子女孝心,要拓宽收入渠道凸显政府主体帮扶作用,孝善收入在户内年人均纯收入中占比一般不应过高。

二、奖补标准

根据每名老人收到赡养费的数额给予比例奖补,分两个档次:一档为赡养费小于1200元;二档为赡养费大于1200元(含)。一档不予奖补,二档根据当年奖补资金列支情况,以全县赡养费总额为基数按比例奖补,同时控制最高额。与老人共同生活、共享收入的子女缴纳的赡养费不应申请孝善奖补资金。

三、程序要求

(一)签订赡养协议。在村委监督下,老人与子女签订赡养协议,一式三份,老人、子女、村委各留一份,协议应明确执行时间、赡养费数额和缴纳时间等。

(二)交付赡养费。在村委监督下,按照协议内容,子女将一年的赡养费交付老人。鼓励通过银行或电子交付,应留有打款小票或转账截图。通过现金交付的,应由老人签字(摁手印)确认的证明,同时留存交付时现场照片。村委建立赡养费交付台账,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报镇(街道)。

(三)镇(街道)审核。镇(街道)对村级报送的赡养费交付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赡养费构成是否合规,台账人员是否遗漏、重复,照片、小票等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等,审核无误后,填报《XX年度XX镇(街道)孝善奖补资金发放明细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乡村振兴局。交付材料作为申请奖补资金的原始凭证由镇(街道)存档备查。

(四)到村公示。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奖补资金列支情况,结合全县实际确定每名老人的奖补金额,发回镇(街道)进行到村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照片(远景一张,近景一张)报县乡村振兴局。

(五)奖补资金发放。县乡村振兴局将拟奖补人员信息在高青县政务网公告10天,无异议后,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把奖补资金发放到户。

(六)宣传告知。奖补资金全部发放完成后,要及时告知老人查收。同时挖掘典型经验,查摆弱项短板,形成书面总结报县乡村振兴局。

四、时间节点

各镇(街道)完成审核确认后,应于5月底前将签字盖章的《XX年度XX镇(街道)孝善奖补资金发放明细表》报县乡村振兴局,6月底前完成公示公告。

五、保障要求

各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负责,真抓落实有效推进,指导签订赡养协议,做好赡养费交付材料实质性审核,杜绝出现赡养费空转或奖补资金被套取的风险。要做好事前宣传和事后告知工作,不断提升孝善工作满意度

孝善奖补资金为专项资金,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收发程序,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发挥实效原则上市级资金不留余款,县级资金如有结余可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电话:6951305           邮箱:gqxfpb@zb.shandong.cn

 

附件:1.XX年度XX镇(街道)XX村赡养费交付台账》

2.XX年度XX镇(街道)孝善奖补资金发放明细表》

3.孝善公示参考模板

4.孝善奖补资金发放告知单参考模板

5.孝善奖补赡养协议参考模板

 

 

 

高青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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