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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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9370322MB2837779A/2025-552639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4-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高青县乡村振兴局) |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春季雨露计划补 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落实好高青县2025年春季 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范围为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享 受政策家庭以及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困难家庭(包括省 外山东籍学生)。其中,对2022年以来动态调整时已享受雨露计 划补助政策且正常在校接受当前学段教育的学生家庭,补助资金 应发至该学生中职学段或高职学段毕业。每人每学期1500元。
二、补助程序及节点
(一)摸底调查。镇(街道)参考市局下发的中高职、技工 院校学生比对名单,组织村级摸底调查,收齐《山东省雨露计划 项目补助申请表》和《在读在籍证明》。(需学校开具的要早安排 防逾期)
(二)资质审核。镇(街道)对摸底结果和相关材料进行审 核,重点审核摸底学生有无错漏以及材料是否真实规范等。审核
无误后,填写《镇(街道)2025年春季学期拟申报雨露计划项目 学生资质审核表》和《镇(街道)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摸底 核实情况说明》,纸质版经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农业 农村局帮扶科。电子版和《山东省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表》、《在 读在籍证明》等材料一并报送。报送工作于2025年4月30日前 完 成 。
(三)公示公告。镇(街道)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 及相关信息在家庭所在行政村公示10天,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 场拍摄照片(远景一张、近景一张),镇(街道)和县局各留存一 份。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对补助对象公告10天,期间 群众反馈的问题,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镇(街道)核实处理。公 示期满日应在2025年5月18日前。
(四)补助发放。公告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将符合补助 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 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家庭。
请各镇(街道)高度重视,大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切 实做好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的摸底调查、材料收集、资 质审核、公示等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6951305 邮箱:gqxfpb@zb.shandong.cn
附件:相关报表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