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扶贫办
标题: 2025年高青县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招聘实施方案
索引号: 19370322MB2837779A/2025-552899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高青县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招聘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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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高青县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37号)、《淄博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办法》(淄人社发〔2024〕3号)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296名,均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本次招聘为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劳务协议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我县开发的乡村振兴服务岗招聘岗位详见附件《高青县2025年乡村振兴服务岗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曾经有过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在岗时间不足3年的且现已离岗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也可以申请。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上岗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一般不超过65周岁,确需兜底帮扶安置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相应资金。(《高青县2025年乡村振兴服务岗备案表》《高青县2025年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审批备案汇总表》见附件5-6)。

不得申请人员: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在企业担任股东、理事、董事、监事的(乡村合作社成员 除外);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正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的;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5.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岗位补贴)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6.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

9.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高青县户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调查摸底。一是摸底符合条件人员。镇(街道)、村(社区)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调查摸排辖区内处于非就业状态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符合安置上岗条件的人员纳入乡村振兴服务岗的人员信息储备库或台账。二是摸底岗位开发需求。镇(街道)、村(社区)及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考虑工作实际需求、年度岗位开发计划、符合条件人员技能等因素,摸底本辖区或本行业拟开发设置的公益性岗位,初步确定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岗位待遇等要素(《高青县乡村振兴服务岗摸底调查情况表》见附件12)。

完成时限:202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17:00前。

(二)岗位开发。一是镇(街道)、村(社区)对调查摸底的岗位开发需求进一步梳理,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岗位开发设置需求,报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送的乡村振兴服务岗位开发设置需求进行审核,并向各镇(街道)、村(社区)反馈。

完成时限:2025年6月26日至7月2日17:00前。

(三)发布公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张贴发布本辖区的乡村振兴服务岗位需求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拟聘用岗位的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等,同时不得违规设置专业、学历、性别等限制性、排他性、歧视性规定。并通过村(社区)公开栏、微信群等渠道公开发布。

完成时限:2025年7月4日17:00前。

(四)报名申请。符合招聘条件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社区)向镇(街道)申报,提交相关资料,认真填写《2025年高青县乡村振兴服务岗报名表》(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社保卡账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由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核实并提供证明。报名人员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证明及“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截图。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时还需填报备案表。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至7月9日17:00前。

3.报名地点:所属管区。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根据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等,由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各村(社区), 依据岗位职责和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或能力测试,并对报名人员身体状况进行评估,测试形式由各镇(街道)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资格审查时限:2025年7月12日前。

(五)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招聘岗位所在村(社区)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3.要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4.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各镇(街道)出具《乡村振兴服务岗拟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完成时限:2025年7月17日前。

(六)审核公示。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镇(街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村(社区)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公示期满日应在2025年7月22日前。

(七)县级审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确定聘用。上岗期间,本人领取营业执照、零就业家庭成员领取营业执照的,及时办理退岗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存在须退回补贴情形的,退回已发放的岗位补贴和相关补贴。

完成时限:2025年7月25日前。

(八)协议签订。对拟聘用的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由镇(街道)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并及时将岗位和人员等信息录入城乡公 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协议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公益岗人员 各执一份。

完成时限:2025年7月29日前。

(九)岗前培训。实行免费岗前培训制度,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 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零散上岗人员由岗位开发主体或委托培训机构灵活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培训。坚持安置一人、培训一人、合格一人、上岗一人,无特殊原因,不得先上岗后培训。

完成时限:2025年7月31日前。

(十)安排上岗。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通知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时上岗,依据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开展工作,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建立人员管理台账。

完成时限:2025年8月1日前完成。

五、薪酬待遇

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我县小时最低工资为18元/小时)。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本次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为900元/月(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50小时)。

乡村振兴服务岗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六、其他事项

(一)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号)相关规定,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确保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采取适度灵活的管理方式,允许其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收入水平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应退出岗位。

(三)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及时登录了解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此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均不收取费用。

(五)本轮招聘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设置,若工作需求发生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如岗位取消,劳务协议随之终止。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名下有营业执照、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退出岗位,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县监督电话: 0533-6951305       0533-6961359

镇(街道)监督电话:可查阅《高青县2025年乡村振兴服务岗一览表》

 

附件:1.高青县2025年乡村振兴服务岗一览表

          2.2025年高青县乡村振兴服务岗报名表

          3.高青县乡村振兴服务岗诚信承诺书

          4.乡村振兴服务岗拟聘用人员花名册

          5.高青县2025年乡村振兴服务岗备案表

          6.高青县2025年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审批备案汇总表

          7.“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指南

          8.乡村振兴服务岗培训大纲

          9.乡村振兴服务岗劳务协议(参考模版)

          10.乡村振兴服务岗考勤表模板

          11.拟聘用人员公示(参考模版)

          12.高青县乡村振兴服务岗摸底调查情况表

          13.乡村振兴服务岗招聘公告(参考模版)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