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孝善奖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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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9370322MB2837779A/2025-553315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8-0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高青县乡村振兴局)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孝善奖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孝善奖补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开展孝善奖补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原则
坚持“倡导鼓励、自愿缴纳”原则,鼓励子女主动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在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中,每名老人(原则年满60周岁)应接受子女履行的赡养义务。即要发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体现子女孝心,也要拓宽收入渠道凸显政府主体帮扶作用,孝善收入在户内年人均纯收入中占比一般不应过高。
二、奖补标准
根据每名老人收到赡养费的数额给予比例奖补,分两个档次:一档为赡养费小于1200元;二档为赡养费大于1200元(含)。一档不予奖补,二档根据当年奖补资金列支情况,以全县赡养费总额为基数按比例奖补,同时控制最高额。与老人共同生活、共享收入的子女缴纳的赡养费不应申请孝善奖补资金。
三、程序要求
(一)签订赡养协议。在村委监督下,老人与子女签订赡养协议,一式三份,老人、子女、村委各留一份,协议应明确执行时间、赡养费数额和缴纳时间等。
(二)交付赡养费。在村委监督下,按照协议内容,子女将一年的赡养费交付老人。鼓励通过银行或电子交付,应留有打款小票或转账截图。通过现金交付的,应由老人签字(摁手印)确认的证明,同时留存交付时现场照片。村委建立赡养费交付台账,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报镇(街道)。
(三)镇(街道)审核。各镇(街道)对村级报送的赡养费交付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赡养费构成是否合规,台账人员是否遗漏、重复,照片、小票等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等,审核无误后,填报《XX年度XX镇(街道)孝善奖补工作赡养费明细表》,经主要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交付材料作为申请奖补资金的原始凭证由各镇(街道)存档备查。
(四)到村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奖补资金列支情况,结合全县实际确定每名老人的奖补金额,发回镇(街道)进行到村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照片(远景一张,近景一张)报县农业农村局。
(五)奖补资金发放。县农业农村局将拟奖补人员信息在高青县政务网公告10天,无异议后,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把奖补资金发放到户。镇(街道)要将老人自然离世情况及时告知县农业农村局。对于公告期满前去世老人不再享受奖补,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去世老人的奖补金仍发放到户。
(六)宣传告知。奖补资金全部发放完成后,要及时告知老人查收。同时挖掘典型经验,查摆弱项短板,形成书面总结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时间节点
各镇(街道)完成审核确认后,应于8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XX年度XX镇(街道)孝善奖补资金发放明细表》报县农业农村局,8月底前完成公示公告。
五、保障要求
各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负责,真抓落实有效推进,指导签订赡养协议,做好赡养费交付材料实质性审核,杜绝出现赡养费“空转”或奖补资金被套取的风险。要做好事前宣传和事后告知工作,不断提升孝善工作满意度。
孝善奖补资金为专项资金,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收发程序,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发挥实效。原则上市级资金不留余款,县级资金如有结余可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电话:6951305 邮箱:gqxfpb@zb.shandong.cn
附件:
1.《XX年度XX镇(街道)XX村赡养费交付台账》
2.《XX年度XX镇(街道)孝善奖补工作赡养费明细表》
3.孝善公示参考模板
4.孝善奖补资金发放告知单参考模板
5.孝善奖补赡养协议参考模板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2日
附件1
XX年度XX镇(街道)XX村赡养费交付台账
村(盖章): 报送时间:
序号 |
老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交付赡养费的子女姓名 |
收到子女赡养费金额(元)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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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X年度XX镇(街道)孝善奖补工作赡养费明细表
镇(街道)(盖章): 领导签字: 报送时间:
序号 |
行政村 |
自然村 |
户编号 |
老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收到子女赡养费金额(元) |
持卡人姓名 |
持卡人身份证号 |
“一本通”账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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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孝善公示(参考模版)
发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体现子女孝心,经村级、镇级、县级共同确认,现对我村脱贫享受政策和动态监测户中享受孝善奖补的老人户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 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出意见。
镇(街道)监督电话:
镇(街道)电子邮箱:
县监督电话:0533--6951305
县公务邮箱:gqxfpb@zb.shandong.cn
附件:孝善公示名单
公示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孝善公示名单
老人姓名 |
户内收到赡养费总金额(元) |
户内奖补总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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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孝善奖补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
赡 养 人: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养老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中的老人安享晚年生活,在村委监督指导下,根据有关规定,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充分协商一致签订孝善奖补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人每月应给予每名被赡养人不少于100元(多子女的,费用均摊或一个子女代缴)作为生活费用,孝善奖补赡养费交付按一个年度计算,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鼓励一次性交付一年的赡养费,也可分次交付。孝善奖补金只针对7月底前老人实际收到的赡养费按比例发放,对于之后收到的赡养费不再享受本年度孝善奖补。与老人共同生活、共享收入的子女缴纳的赡养费不应申请孝善奖补资金。
二、主动接受村委监督指导,协助村委建立赡养费交付台账。按照村委要求及时提供打款小票、转账截图或现金交付时现场照片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意对于孝善奖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老人姓名、收到子女赡养费金额、享受孝善奖补金额等)。
三、被赡养人遇有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时,所有赡养人都应共同出资负责、承担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付。
本协议一式三份,老人、子女、村委各留一份,签字后协议即刻生效。
被赡养人(签字或摁手印):
赡 养 人(签字或摁手印):
监 督 人(签字或摁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5
孝善奖补资金发放告知单
老人姓名:
根据《关于开展孝善奖补工作的指导意见》,2025年度您共收到子女赡养费 元,享受孝善奖补 元,奖补资金已于 月 日发放到户,发放账号为: 。特此告知!
镇监督服务电话:
年 月 日
孝善奖补资金发放告知回执单
老人姓名:
根据《关于开展孝善奖补工作的指导意见》,2025年度您共收到子女赡养费 元,享受孝善奖补 元,奖补资金已于 月 日发放到户,发放账号为: 。
老人(签字或摁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