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扶贫办
标题: 高青县扶贫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9370322MB2837779A/2020-503261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扶贫办

高青县扶贫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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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根据高青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扶贫办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青城路71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51305)。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办结合扶贫工作实际,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健全了由综合协调组牵头,其他各组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并且如实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承办人、审查人、主管领导一次审查签字。综合协调组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对于突发事件,及时编辑、审核和发布相关稿件。对于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二)聚焦重点领域扩大公开。2019年,县扶贫办通过“高青政务网”等形式公开了《高青县脱贫攻坚“找差距、抓落实”到户帮扶工作手册》、《高青县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县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新识别台账管理贫困户名单公告》、《高青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工作要点》政策规划类信息4条。《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公告》、《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公示》、《扶贫小额信贷拟发放公示》、《关于追加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2019年度省级第二批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公告》、《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公告》、《关于加强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排公告》、《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告》、《2019年度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公告》、《2019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2019年度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关于下达2019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2019年省级提前批专项扶贫资金资金使用安排公告》、《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批)公告》等资金分配类信息23条。《高青县扶贫产业项目示范工程专家评审结果公示》、《高青县2018年-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公告(第二次修订)》、《高青县2019年扶贫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高青县2019年雨露计划项目补助对象公告》、《高青县山东宝乘电子有限公司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安排类信息15条。《持续开展“回头看”  切实巩固脱贫成效》、《扶贫路上 砥砺前行》、《贫困户刘士友夫妇的新生活》、《砥砺再奋进,开启脱贫攻坚新征程》扶贫成效类信息4条;其他信息4条。

     (三)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本单位2019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公开力度加大,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文字材料标准不高;三是公开内容分类不明确。

       2020年,我办将加强以下工作,根据扶贫资金、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告或公示。公开扶贫资金的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安排原则和计划等。公开扶贫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来源、数额及结构,项目效益目标等。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监督,加强扶贫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所有扶贫资金及项目安排全部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