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扶贫办
标题: 高青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9370322MB2837779A/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9 发布机构: 高青县扶贫办

高青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 字号:
  • |
  • 打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513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责任、审议、反馈、监督等多项制度,注重公开内动的真实性、时效性。出台了《高青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保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力推动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发展。2021年通过“高青政务网”等形式公开了重要政策、项目安排、资金分配计划、资金分配结果、工作进展、政策解读等。其中重要政策类发布1条信息;项目安排类发布7条信息;资金分配计划类发布4条信息;资金分配结果类等发布12条信息;公示公告类发布2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均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流程,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之前发布的文件、公开的信息进行调整、清理,已撤销失效性公文1件,撤销2020年失效文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由扶贫准变为乡村振兴并进一步细致化,力争做到真实、及时地上传政务工作信息;同时,坚持做到政务公开常态化,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保证工作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

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明确了综合协调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4名兼职人员。我局2021年开展了1次培训,会上认真传达学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干代训”的通知,安排部署“以干代训”任务清单工作任务。同时将近期县里开会学习到的政务公开有关内容讲解给大家,要严格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格式;同时提高政务公开稿件质量,多学习政务公开看山东公众号的优秀文章,找自己的不足和差距,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开展顺利,公开广度有所加大,但仍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有待加强;二是部门之间沟通力度不够,掌握信息不对等,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把握好社会需求,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并健全有关考核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了《高青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政府网站技能学习,提升网站管理水平,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的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广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行,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新增乡村振兴栏目下设重要政策、项目安排资金分配计划、资金分配结果、工作进展、政策解读等子目录更有利于乡村振兴工作公开。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