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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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3022G/2023-533642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2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
按照《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要求,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上级双随机监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粮食经营企业、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
二、抽查事项名称
(一)粮食购销检查 (二)粮食库存检查
三、重点抽查内容
(一)粮食购销检查
1.粮食收购者备案情况;2.粮食收购者执行质量标准情况;3.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4.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据情况;5.陈粮出库进行质量鉴定情况;6.粮食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情况;7.粮食经营者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情况;8.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二)粮食库存检查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4.企业安全储粮等情况;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四、抽查时间及比例
2022年10月-2023年3月;2023年6月-9月。夏秋粮收购抽查比例30%;粮食库存检查抽查比例100%。必要时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检查随机抽查人员要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
3、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