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将青城镇小微企业创业园纳入全县大局统筹发展建议)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59
建议人: 崔瑞虎、乔旭涛、程卫忠、王希国、刘红连
主办单位: 高青县发改局
答复时间: 20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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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崔瑞虎、乔旭涛、程卫忠、王希国、刘红连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青城镇小微企业创业园纳入全县大局统筹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县出台了《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在我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镇域特色经济,引导各镇、街道充分挖掘自身优势,着力壮大实体经济规模,培植小微产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园区,重点围绕汽车用品、渔具、拖把、旅游用品等已有特色经济产业,推进企业“个转企、小转规”,着力提高镇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动镇域特色产业实现绿色化、品牌化、链条化、集群化发展。

青城镇是省级重点镇,被省发改委纳入乡村振兴“十百千”创建名单,被省住建厅认定为“古商贸文旅特色小镇”,近年来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为加快推进青城镇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我局将全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将青城镇小微企业创业园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积极指导青城镇编制小微企业创业园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和功能定位,确保规划与我县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衔接,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二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结合青城镇产业发展实际,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研究和解读,积极帮助青城镇及小微企业创业园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并引导企业用好政策红利。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服务力度。主动了解小微企业项目建设需求,靠前服务、主动服务,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用地、资金等问题,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杜营营,联系电话:6962386)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代表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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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青城镇小微企业创业园纳入全县大局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