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公安部门摄像头加强管护建议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77
建议人:
主办单位: 高青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关于青城镇南关村“南门”遭到破坏附近摄像头未能正常运转的问题答复;关于镇域范围内多条通村桥、干渠桥被大型机动车剐蹭导致护栏破损附近摄像头未能正常运转找不到责任人的问题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