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明确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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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3022G/2020-519453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0年6月29日,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高青县财政局、高青县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高发改价格〔2020〕13号),现解读如下:
一、问:制定本《通知》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需对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有关政策进行明确。根据省市有关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联合制定了本《通知》,明确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促进殡葬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问:《通知》中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是依据什么政策制定的?
答: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根据以下政策文件制定。
1.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49号)
2.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
3.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做好部分下放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权限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淄价字〔2017〕20号)
三、问:《通知》中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与以往相比有何变动?
答:此次明确的标准是延续即将到期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文件规定的标准,相关收费标准未做调整。
四、《通知》中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哪些?
答: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
五、问:《通知》中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本《通知》中殡葬基本服务收费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