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瑞虎、乔旭涛、程卫忠、王希国、刘红连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青城镇小微企业创业园纳入全县大局统筹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县出台了《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在我县“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青城镇打造工贸结合型特色镇。加快古商贸文旅小镇建设,发展现代商贸业,建设商贸强镇。做大做强小微产业园,突出汽车用品,对接市场需求,强化招商引资,拓展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镇域经济发展质量。”
青城镇是省级重点镇,被省发改委纳入乡村振兴“十百千”创建名单,被省住建厅认定为“古商贸文旅特色小镇”,近年来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为加快推进青城镇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我局将全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积极指导青城镇编制小微企业创业园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和功能定位,确保规划与我县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衔接,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二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结合青城镇产业发展实际,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研究和解读,积极帮助青城镇及小微企业创业园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并引导企业用好政策红利。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服务力度。主动了解小微企业项目建设需求,靠前服务、主动服务,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用地、资金等问题,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