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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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3022G/2021-511995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高发改字〔2021〕1号
2020年,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统领,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优化依法决策机制,有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项工作取得进展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局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班子成员一起研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工作之中,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有力地保证了法制工作深入、有序地展开。
(二)组织各类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一年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学法5次,结合发展工作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民法典》等内容。二是结合国家节能宣传周,到青城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宣传工作。结合党员“双报到”红色星期六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学府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在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誓,提高法制意识。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淄博市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合格率达100%。
(三)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制定完善我局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坚持依法决策、集体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局党组会议决策议事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二是聘用法律顾问对各类合同以及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三是在涉及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事项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严格履行等决策事项的风险评估、专家评审、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实现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建立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确保程序合法和决策科学。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度,牵头制定我县《高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文件,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局法律顾问审查、县司法局审查、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规定程序,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等公开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在各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五)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一是对针对我局执法岗位多,执法证人数少的现象,积极组织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新增持证人员11人,有执法证的人数占行政人员的比例达80%。二是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对能源、粮食、价格等领域企业开展执法检查100余次,没有行政复议的情况发生。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政策,积极承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化化投资审批改革,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转变审批模式,由原来的事前监管逐步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和“互联网+审批”模式,审批和核准类项目,只需要将审批和核准所需材料提报到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现场为项目单位出具批复文件,真正实现“只跑一次”承诺。二是按照省市县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要求,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节能审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4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划转移交至县行政审批局,进一步提高了一站式办理的效率。
(二)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牵头组织实施我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参照市级有关部门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将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分工,找出重点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取得全省第二名、全市第一名的成绩,为打响“优商高青”品牌奠定了基础。
(三)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做好“双公示”信息及宣传信息的报送工作。积极归纳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要求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今年协调20余个成员单位上报“双公示”信息13098条。及时收集信用建设相关的信息,编辑形成宣传信息,向信用淄博、信用山东或其他媒体报送,共发表210余条,扩大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影响力。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守信激励及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制定印发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政务诚信等一系列信用建设工作文件,明确了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分工和工作重点,为我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工作遵循;每月调度联合惩戒实施情况。要求相关单位将其在日常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按照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签署的系列联合惩戒备忘录的有关条款,主动执行联合惩戒措施,每月上报工作情况。三是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制”,用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关于我县建立信用承诺机制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行信用承诺制,并积极督促各部门加快机制的建立。
(四)加大规范价格秩序力度。为规范管理权限内收费,按照定调价程序,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教育收费、农业灌溉用水、差异化水价、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等政策文件。及时将上级价费政策传达给相关部门,并督促严格贯彻落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精神,保护我县低收入居民权益,及时启动我县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发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19 号)文件要求,2020年3月至6月阶段性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据统计,今年共发放1-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514.45万元,累计发放10.13万人次。其中,发放3-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共计287.53万元,累计发放1.14万人次。疫情期间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为做好县内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提供保障。及时转发《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给相关单位,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上级电价政策,为县内工商业用户减少用电成本1000余万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政策,会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印发了我县《2020年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确保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专项行动顺利开展。2020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涉案物品价格认定34件,总标的额为460余万元,办结率100%。各类认定案件无一例复核案件发生,为司法机关及时准确打击刑事犯罪提供了依据,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法律知识学习的创新性不足,只是按照上级要求学习了规定的法律知识内容,形成成果检验机制,对学习的效果进测验,有雨过地皮湿的现象。二是执法队伍整体水平不高,少数工作人员对一些法律和政策理解不到位,个别执法程序不够规范,难以完全满足相关执法规范的要求。三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还有待做细做实,事中事后监管仍需加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加强对《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价格法》的学习工作。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执法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学习活动,梳理发改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