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在上海路北延唐坊段建设综合能源站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37
建议人: 李玉伟、吴夫民、王海英
主办单位: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时间: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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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李玉伟、吴夫民、王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上海路北延唐坊段建设综合能源站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受唐坊镇土地规划及全市综合能源站布局等因素影响,2023年上海路北延唐坊段暂不具备建设集加油、加气、充电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站的条件。县发展改革局将会同商务部门,对接唐坊镇做好项目选址工作,同时积极做好综合能源站建设的对上争取,力争早日满足上海路往来车辆的用能需求。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9日

理由:上海路北延工程小清河至S316部分路段已具备通行条件,极大地方便了我县东部群众通行,作为重要的交通枢纽,上海路北延全线贯通后,车流量将大幅增加,对加油站、加气站的需求也将日益显著。同时,由于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度也显著提升,在我县东部地区建立电车充电设施也是必要的,建立一个集加油、加气充电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站能够为来往车辆提供更完善的交通服务,便于与周边地区的车辆互通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