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进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5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65
建议人: 高海滨
主办单位: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时间: 2024-06-0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高海滨代表:

您提出的“推进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上级政策有关规定

2023年12月,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发布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的公告》(鲁能源公告〔2023〕第16号),因我县“分布式光伏出力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电,新增分布式光伏出力无法在县域范围内消纳”,我县被省能源局列为“2024年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困难县”。按照省发改委《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1029号)要求,我县“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按照上述规定,我县自2024年1月起,暂停分布式光伏项目立项,我县新增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受限。

二、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为应对上述制约条件,我局积极对接市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争取政策支持,会同县供电公司共同制定了《关于高青县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于2023年底前已立项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可在配建(或租赁)不低于10%的储能的前提下,继续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促进了我县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目前,鲁群纺织分布式光伏二期5.8兆瓦项目,光伏支架及光伏板已安装完成。

三、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

一是结合分布式光伏总体规模、总体布局和接入方式,争取电网企业对我县电网进行改造提升;二是加快国电投储能项目建设,提升我县分布式光伏消纳能力;三是申请省能源局对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困难县进行动态调整,支持我县通过微电网等技术助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6日

题目:推进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 理由:根据2023年12月18日山东能源局发布《关于发布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的公告》文件,提出预计高青2024年为接网消纳困难县和接网预警等级为“受限”县,截止23年12月底已审批或已建成新能源光伏项目已全面暂停了并网工作。当前园区内新能源项目情况,工业企业已建成36. 2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经济开发区绿低碳转型初具规模,园区绿电消费化占总电力消费的28. 7%,园区生产生活中仍有较大电力消纳空间和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条件,后续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45张瓦。建议:一是结合国区能源消耗实际情况,提出园区发展的支持政策,鼓励新能源项目落地还效。二是在省能源公告16号文件出台之前,已审批项目和已建成项目尽快完成并网,避免造成资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