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海滨代表:
您提出的“推进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上级政策有关规定
2023年12月,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发布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的公告》(鲁能源公告〔2023〕第16号),因我县“分布式光伏出力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电,新增分布式光伏出力无法在县域范围内消纳”,我县被省能源局列为“2024年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困难县”。按照省发改委《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1029号)要求,我县“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按照上述规定,我县自2024年1月起,暂停分布式光伏项目立项,我县新增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受限。
二、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为应对上述制约条件,我局积极对接市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争取政策支持,会同县供电公司共同制定了《关于高青县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于2023年底前已立项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可在配建(或租赁)不低于10%的储能的前提下,继续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促进了我县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目前,鲁群纺织分布式光伏二期5.8兆瓦项目,光伏支架及光伏板已安装完成。
三、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
一是结合分布式光伏总体规模、总体布局和接入方式,争取电网企业对我县电网进行改造提升;二是加快国电投储能项目建设,提升我县分布式光伏消纳能力;三是申请省能源局对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困难县进行动态调整,支持我县通过微电网等技术助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