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38-1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038-1
建议人: 王洪梅
主办单位: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时间: 2024-06-0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王洪梅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逐步发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占比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被越来越多的农村群众所接纳。为缓解新能源充电难问题,我局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局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了《高青县2024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计划在各镇(街道)建设公共充电桩34个,满足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面向社会所有适配车辆开放,为各类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

 二是监督乡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运营维护。立足单位职能,按照“谁建设、谁运营、谁维护”的原则,督促淄博特来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落实维护人员及经费,做好公共充电桩的日常维护管理,保障公共充电桩正常使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6日

背景: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和农村道路条件大幅改善,新能源汽车以其时尚前卫、清洁环保、出行成本低等优势,陆续驶入普通农家,被越来越多的农村群众所接纳。 存在的问题:新能源汽车因其储存电量的局限性,往往只支持短程出行,同时农村地区充电桩设置数量不多,分布范围不广,新能源汽车无法及时充电;给农村地区补贴的新能源产品类型实用性较差;农村居民对新能源汽车认知不足。 建议:一是加快建设基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可在村委,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区域停车场设置充足的汽车充电专用车位,确保可以及时充电。二是将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对于新建社区或具备条件的社区规划建设充电桩,同时科学布局乡村充电设施,选择中心村或行政村进行十点。三是探索建立乡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有效的管护运行机制,确保有组织、有人员、有经费进行定期维护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