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报废光伏组件回收利用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22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022
建议人: 张开兵
主办单位: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时间: 2024-06-0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开兵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报废光伏组件回收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光伏设备大量应用,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随着产业加快升级和设备更新换代,光伏设备将面临批量退役问题。

一、国家层面有关规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于2023年7月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030号),要求积极构建覆盖绿色设计、规范回收、高值利用、无害处置等环节的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体系,补齐风电、光伏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最后一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光伏设备回收体系有关要求

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体系。鼓励光伏设备制造企业主动提供回收服务。支持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开展退役光伏设备回收业务。支持发展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运输、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发电企业、运营企业、回收企业、利用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加强上下游产业衔接协同。

三、我县落实情况

因该行业的特殊性,报废光伏组件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需省级层面统筹规划。目前,我县尚未有报废光伏组件回收利用企业。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根据我县实际需求及上级有关部署建设光伏设备回收体系,统筹做好报废光伏组件回收利用工作。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6日

背景: 作为世界光伏大国,我国光伏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规模数量已连续数年位居世界首位,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有效利用清洁能源的一张名片。同时,巨大的安装数量必然伴随着相应的报废预期,我国光伏行业、市场、企业须及早应对,提前布局光伏组件回收利用工作。 存在的问题: (一)有效应对未来出现的集中报废期。我国光伏产业形成现有规模主要集中在近10年政策扶持和成本降低带来的一段快速发展期,由于设备安装相对密集,其报废时间也会基本一致。虽然在役光伏组件的设计寿命为25年左右,但综合考虑巨大的组件存量(国内光伏板数量已超200GW)、人为或自然条件造成的损坏和零部件自身产生的衰减等因素,根据相关研究预测,从2025年开始,国内光伏组件就可能开始进入集中报废期。 (二)当前处置技术无法规避污染问题。鉴于分布式光伏(面板置于民房或蔬菜大棚顶部)组件设置较为分散,报废后的收集本就颇具难度;而且目前光伏行业缺乏成熟的回收和循环利用解决方案,传统的机械拆解方式容易产生气、液污染,对当地环境及人员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很多现存光伏组件含有铅、镉等重金属及粘合封胶等有机物,对重度污染物的回收处理亟需实现技术突破。 (三)粗放处置容易造成稀有资源浪费。光伏组件除含有大量的铝和玻璃成分外,还含有数量可观的硅、银、铟、镓等稀有元素,这些原材料大都可以通过循环再造实现二次利用。但现有的机械拆解方式无法做到有效分离,亟需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迅速跟进,打造环境污染小、能耗低、经济收益高的处理技术和装备。 建议: (一)研究出台强制回收规定。应将光伏组件的回收利 用与推广应用置于同等地位,进一步明确行业发展导向。可在《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综合性法规中加入废弃电气和电子回收利用相关内容,在对光伏组件集中报废期进行准确预估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现存光伏组件的体量、分布、安装方式以及不同类型组件可以实现有效分离的高价值材料等,对光伏组件的年集中收集率和循环利用率作出具体规定。 (二)形成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标准体系。目前,国内外 光伏组件回收方面的标准体系尚未形成,应抓住有利时机,建立健全相关标准体系,合理规范光伏组件回收市场机制,引导和指导各地各部门“按图索骥”设置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政策体系。建议在工信部《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中继续完善回收利用的相关标准,并利用本国成熟经验做法,积极争取正在编制的《建筑用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等国际标准话语权。 (三)形成研发合力,打造实用型技术路线。应将报废光伏组件的分类回收利用作为优质可再生资源的重要获取方式。建议以正在实施的863课题子任务“光伏设备回收与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作为基础平台,继续增加研发经费, 并着力整合科研院所、国电和前端生产企业等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的研发队伍,尽快形成分离率高、成本可控的产业化回用技术,为解决未来一段时期废弃光伏组件爆发式增长提供解决方案。 (四)选择最具前景的商业运营模式。综合考虑处置成本和经济效益,对生产者进行责任延伸,引导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同时开展回收业务,以获得最佳成本收益。可先期选择部分生产企业作为光伏组件回用技术的应用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同时,有关部门可对开展循环再造的企业按处置容量(瓦数)或数量(片数)给予一定财税补贴,根据回收数量质量建立企业梯次补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