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付立臣、刘新英、李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便民充电设施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群众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刺激电动汽车消费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属于“政府引导、企业投资”,从收益角度考虑,企业在农村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意愿不强。我局积极引导企业在镇政府、中心村优先安装充电基础设施,逐步扩展至一般行政村。目前,常家镇供电所(大张村)快充桩2桩2枪、天鹅湖社区快充桩1桩1枪,常家镇政务大厅(常兴村)慢充桩4桩4枪、常家镇蓑衣樊村慢充桩4桩4枪、常家镇常盛村慢充桩3桩3枪、常家镇前胡村慢充桩2桩2枪。2024年,在常家镇政府驻地,安装60千瓦快充桩2桩4枪。建议常盛、大张、三合、刘春、大庄李、常安、天鹅湖社区居民就近进行充电。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高青县2025年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便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引导高青县易快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优先在农村地区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采取快慢结合的方式,差异化满足群众充电需求,改善群众充电体验。经与县供电公司对接,上述小区变压器容量较为充足,可开放容量可以满足充电桩用电需求;如有容量不足问题,可随时向市供电公司申请配套变压器,满足充电桩用电需求。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