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增设便民充电设施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50
建议人: 付立臣、刘新英、李英
主办单位: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时间: 2025-06-1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付立臣、刘新英、李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便民充电设施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群众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刺激电动汽车消费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属于“政府引导、企业投资”,从收益角度考虑,企业在农村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意愿不强。我局积极引导企业在镇政府、中心村优先安装充电基础设施,逐步扩展至一般行政村。目前,常家镇供电所(大张村)快充桩2桩2枪、天鹅湖社区快充桩1桩1枪,常家镇政务大厅(常兴村)慢充桩4桩4枪、常家镇蓑衣樊村慢充桩4桩4枪、常家镇常盛村慢充桩3桩3枪、常家镇前胡村慢充桩2桩2枪。2024年,在常家镇政府驻地,安装60千瓦快充桩2桩4枪。建议常盛、大张、三合、刘春、大庄李、常安、天鹅湖社区居民就近进行充电。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高青县2025年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便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引导高青县易快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优先在农村地区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采取快慢结合的方式,差异化满足群众充电需求,改善群众充电体验。经与县供电公司对接,上述小区变压器容量较为充足,可开放容量可以满足充电桩用电需求;如有容量不足问题,可随时向市供电公司申请配套变压器,满足充电桩用电需求。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1日

理由:当前,在各种促消费政策的刺激下,新能源汽车明显增多,但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设,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使用需求。快速充电设施数量较少,导致用户充电耗时过长,极大地影响了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便利性。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充电桩设置建设较少,如我镇辖区内的社区,村民居住相对集中,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数量也快速增加,却都没有建设充电桩。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普及。 为改善这一现状,结合高青县2025年度重大民生实事侯选项目中便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议在我镇常盛、大张、三合、刘春、大庄李、常安、天鹅湖社区规划建设60kw及以上的大功率充电桩,以满足快速充电的需求,并同步配套相关变压器及其他必要设施,确保充电桩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