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牛国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突破镇域经济发展瓶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学习研究,我们认为该建议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指导作用,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吸收借鉴,努力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措施。
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沿黄重点地区新建工业项目一律进入合规工业园区。9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建立了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开展全省合规工业园区认定和工业项目入园等工作。我省已认定合规工业园区53个,明确合规工业园区面积以依法核准面积为准,对于合规工业园区承载能力不足问题,通过加快推进扩区调区、“一区多园”扩大覆盖范围、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工业项目在扩区调区完成前可同步推进实施的“过渡期”政策,以及环保、节能、节水、安全设施、产品质量提升等技术改造类项目可在企业原厂之内实施等方式加以解决。截至2025年6月,全省沿黄重点地区共有34家园区扩区调区获省政府批复,高青县经济开发区、高青县化工园区均已完成扩区调区,承载能力明显增强,面积分别从4.45平方公里、5.06平方公里扩至5.31平方公里、6.92平方公里,对我县经济拉动效果明显。
2024年9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对开发区面积上限和区块个数进一步放宽限制(取消开发区面积不超过15平方公里,区块数不超过3个的约束条件)。2025年2月,我局按照通知要求,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和县经济开发区开展开发区目录整合优化工作,根据整合工作要求,重新核定开发区面积,将沿黄重点地区符合相关条件的地块(包括拟认定小微产业园区域),最大限度纳入开发区范围,作为工业项目落地载体。2025年4月,我县开发区目录修订初步方案已按程序逐级上报国家发改委。下一步我县将根据上级反馈意见和要求,全力配合县经开区、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后续用地复审调整等相关工作,确保优化目录最大程度契合我县发展远景,为全县产业发展打开空间。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