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快突破镇域经济发展瓶颈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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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牛国辉
主办单位: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时间: 2026-06-2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牛国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突破镇域经济发展瓶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学习研究,我们认为该建议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指导作用,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吸收借鉴,努力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措施。

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沿黄重点地区新建工业项目一律进入合规工业园区。9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建立了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开展全省合规工业园区认定和工业项目入园等工作。我省已认定合规工业园区53个,明确合规工业园区面积以依法核准面积为准,对于合规工业园区承载能力不足问题,通过加快推进扩区调区、“一区多园”扩大覆盖范围、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工业项目在扩区调区完成前可同步推进实施的“过渡期”政策,以及环保、节能、节水、安全设施、产品质量提升等技术改造类项目可在企业原厂之内实施等方式加以解决。截至2025年6月,全省沿黄重点地区共有34家园区扩区调区获省政府批复,高青县经济开发区、高青县化工园区均已完成扩区调区,承载能力明显增强,面积分别从4.45平方公里、5.06平方公里扩至5.31平方公里、6.92平方公里,对我县经济拉动效果明显。

2024年9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对开发区面积上限和区块个数进一步放宽限制(取消开发区面积不超过15平方公里,区块数不超过3个的约束条件)。2025年2月,我局按照通知要求,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和县经济开发区开展开发区目录整合优化工作,根据整合工作要求,重新核定开发区面积,将沿黄重点地区符合相关条件的地块(包括拟认定小微产业园区域),最大限度纳入开发区范围,作为工业项目落地载体。2025年4月,我县开发区目录修订初步方案已按程序逐级上报国家发改委。下一步我县将根据上级反馈意见和要求,全力配合县经开区、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后续用地复审调整等相关工作,确保优化目录最大程度契合我县发展远景,为全县产业发展打开空间。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4日

关于加快突破镇域经济发展瓶颈制约的建议 理由: 镇域经济发展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承担着各级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解决各类问题的前哨作用。目前从各镇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约束,新上实体工业企业的路径已封死,镇级财力只能徘徊不前,况且受大的经济形势的影响,企业贡献率越来越低,镇级财力收入只能靠平台经济支撑,但是牵扯到税收等奖励政策的竞争,可用财力更是捉襟见肘。目前的财力除保证正常的人员开支和重大的民生保障刚性支出外,各镇想依靠本身的财力做自有项目和推动镇域经济发展,财力保障更是难上加难,如此以来,必将导致镇级发展停滞不前,严重制约了镇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建议: 1、县级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特别是针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主动对接省及国家层面,力争在镇域工业发展政策上实现质的突破,为县域经济发展增砖添瓦。 2、发改、工信等部门积极做好各镇小微园区的省级审批工作,力争更多的工业门类列入镇域可发展范畴白名单。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帮助各镇做好项目策划,推动更多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国债项目落地。 3、对镇级财政分类施策,对各镇办确需新增的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及时给予资金保障,上级配套资金项目及时拨付到位,形成项目实施良性循环。 4、投促部门要针对青城镇黄河食品产业园、共富产业园两大园区,做好补链延链项目招商,依托园区平台做大做强产业,打造镇域经济发展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