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字号
高发改价格〔2023〕18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433022G/2023-5380840
成文日期
2023-04-03
发文日期
2023-04-0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高发改价格〔2023〕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有关单位:
现将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3〕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3〕19号)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淄发改价格〔2023〕19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高新区发展改革局,经开区、文昌湖区经济发展局,国网淄博供电公司: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2年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3〕125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提供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能耗数据的函》,2021年被监察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均符合国家和省能耗限额标准规定,相关企业用电不加价。
特此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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