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县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通知
根据《淄博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和 《高青县粮食应急单位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粮食应急工作实际,确定高青盛和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为县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高青县民禾粮业有限公司为县级粮食应急加工企业,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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