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22004433022G/2023-53364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4 发布机构: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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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主体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1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粮食购销检查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经营者

30%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相结合

1.粮食收购者备案情况;2.粮食收购者执行质量标准情况;3.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4.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据情况;5.陈粮出库进行质量鉴定情况;6.粮食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情况;7.粮食经营者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情况;8.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

2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粮食库存检查

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

100%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相结合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4.企业安全储粮等情况;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