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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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3022G/2023-533642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2-2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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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主体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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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
粮食购销检查 |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经营者 |
3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相结合 |
1.粮食收购者备案情况;2.粮食收购者执行质量标准情况;3.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4.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据情况;5.陈粮出库进行质量鉴定情况;6.粮食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情况;7.粮食经营者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情况;8.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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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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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
粮食库存检查 |
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 |
10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相结合 |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4.企业安全储粮等情况;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