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高青县重大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004433022G/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7 发布机构: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高青县重大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3-05-17
  • 字号:
  • |
  • 打印

一、重大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

1.工业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

2.现代服务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

3.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

4.社会民生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简介。

2.项目法人注册文件或项目建设单位证明资料。

3.主管单位出具的土地、规划、环保等书面证明。

4.其他有关资料。 

三、批准流程:

1.项目单位根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

2.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项目所在镇办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3.项目所在镇办或行业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县发改局汇总初审项目;

4.县发改局组织县级项目联审会议;

5.县发改局组织项目单位参加市重大项目联审会议,联审会议通过后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6.县发改局向项目所在镇办或行业主管部门反馈批准结果。 

四、办理时限:

每季度联审一次,每半年调整一次。 

五、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0533-6967152 

六、监督举报方式: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0533-696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