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重大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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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3022G/2025-522108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
一、重大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
1.工业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
2.现代服务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
3.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
4.社会民生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简介。
2.项目法人注册文件或项目建设单位证明资料。
3.主管单位出具的土地、规划、环保等书面证明。
4.其他有关资料。
三、批准流程:
1.项目单位根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
2.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项目所在镇办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3.项目所在镇办或行业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县发改局汇总初审项目;
4.县发改局组织县级项目联审会议;
5.县发改局组织项目单位参加市重大项目联审会议,联审会议通过后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6.县发改局向项目所在镇办或行业主管部门反馈批准结果。
四、办理时限:
每季度联审一次,每半年调整一次。
五、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0533-6967152。
六、监督举报方式: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0533-696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