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新院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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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3022G/2020-518734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
高发改项〔2020〕38号
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新院区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地点:高青县职业中等学校原址。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54.69亩,总建筑面积19339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 9878平方米,新建门诊病房楼综合楼(含门诊、急诊、医技、病房)和附属用房,辅助建设污水处理、医院信息化、放射科手术室和医用氧气等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建筑面积9461平方米,拆除现有四座旧楼,原址新建设康复中心、办公技室楼、住院楼、后勤服务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总病床位达到300个。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1666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限:36个月。
请据此组织项目实施。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