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高青县城镇居民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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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3022G/2020-519026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6-1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
高发改项〔2020〕22号
高青县集中供热站: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高青县城镇居民供热工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地点:高青县城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淄博虹桥热电有限公司热源,在淄博虹桥热电有限公司建设首站(建筑面积3000m2);在丽村热电原循环水站处建设二级换热站(建筑面积600m2);在城区各供热点建设28处三级混水站(总建筑面积840m2);在虹桥热电至城区、西部城区敷设供热管网(总管程58.16km);改造原有循环水直供系统为混水直供供热,通过供热设施建设、管网工程建设和调整、供热系统自动控制改造提升,实现高青县城镇供热管网互联互通,以满足高青县供热规划的要求。项目完成后,年供热能力达到800万m2。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94700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限:24个月。
请据此组织项目实施。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