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新材料产业园区热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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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3022G/2021-529643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
高发改项审〔2021〕79号
关于新材料产业园区热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高青县集中供热站:
你单位报送的《新材料产业园区热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项目代码:2111-370322-04-01-951269)。
二、建设地点:高青县。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联丽热电院内建设供热首站并收集新材料产业园区的工业余热,自高青化工产业园区企业至联丽热电敷设DN500-DN900的低温水管网收集工业余热,在联丽热电院内建设余热回收供热首站,向城区铺设DN1200的高温水管网,与芦湖路高温水管网相连接,将园区大量的工业余热用于城区供热,另沿李中路和高淄路铺设DN450高温水管网,承担高城镇供热,总计建设管网长度约20公里。
四、项目概算: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限:12个月。
请据此组织项目实施,并按相关规定完善项目建设手续,保证资金到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