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县级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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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3022G/2025-550150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1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
高青县县级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1月)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机动车停放服 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 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1.计次收费: (1)小型汽车:4小时内每车次3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1元,不 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算。 (2)大型汽车:4小时内每车次4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2元,不 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算。 2.计时收费: (1)小型汽车:4小时内每车次3元,4小时外每超1小时加收1 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2)大型汽车:4小时内每车次4元,4小时外每超1小时加收2 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3.摩托车停放服务费:4小时内每车次1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 1元,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算。 |
高发改价格〔2022〕42号 | 授权的区县人民政府 | 公安部门、交 通运输、城市 管理部门等 |
否 | 否 | 否 | 1、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5分钟的,按实际停车时间计费。 2、实行计时收费的,实行日最高限 价,小型汽车连续停放24小时的每车 最高收费15元,大型汽车连续停放24 小时的每车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 时的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
(二)政府投资建 设(设立)的停车 场(库、泊位)收 费 |
否 | 否 | 否 | |||||||
公用事 业服务 收费 |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一)居民生活垃 圾处理收费 |
居民户每月6元,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居民每月4元。 | 高发改价格〔2024〕37号 | 授权的区县人民 政府 |
城市管理部门 | 否 | 否 | 否 | |
(二)非居民生活垃 圾处理收费 |
机关事业单位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3元,企业每人每月2元。 | 是 | 否 | 否 |